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工程师 > 正文内容

安全员安全职责内容(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内容)

1kao2年前 (2023-01-12)安全工程师53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分享一起学习一下吧!

1、安全员岗位职责

安全员岗位职责是:

一、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三、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 ,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六、巡查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排查,账物相符。

七、对于安全员不定时巡查或防范工作不重视、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报告的,班组管理干部有权越权上报主管部门,安全员要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八、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排查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参与及时整改和查验。

九、配合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完成指定任务,听取群众反馈。带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员(群安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群安员活动。

(1)安全员法定职责的内容扩展资料

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学校、企业、会场,出入口或电梯口,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安全员的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劳动保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整改、培训预防等具体工作。

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负责整改查验。

3、做好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点检管理提醒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看守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制订违章作业条例和控制违章作业,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提醒并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有哪些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百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度(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问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答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回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答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企业安全员的职责是什么?

1、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3、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4、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 ,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5、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6、巡查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排查,账物相符。

7、对于安全员不定时巡查或防范工作不重视、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报告的,班组管理干部有权越权上报主管部门,安全员要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8、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排查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参与及时整改和查验。

9、配合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完成指定任务,听取群众反馈。带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员(群安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群安员活动。

(3)安全员法定职责的内容扩展资料:

一、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劳动保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整改、培训预防等具体工作。

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负责整改查验。

3、做好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点检管理提醒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看守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制订违章作业条例和控制违章作业,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提醒并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二、国家政策

2014年7月,面对多地公车安全事件,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地铁公交运营单位进一步强化安检措施、落实安防责任。

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在每列地铁列车、每辆公交车上配备安全员,配备必要的防护、防暴设施和器材,推广安装安防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培训演练,提高识别违禁物品、发现报告可疑情况、组织应急逃生等基本技能。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15年2月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将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取消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24项)的第3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4、专职安全员职责是什么

一、明确百本部门安全防范职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二、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四落实。四、加强对部门人员工有关安全教育,全度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六、加强专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检查,账物相符。七、对由于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不及时报告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有权越权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八、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属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整改。九、带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员(群安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群安员活动。

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有: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安全员法定职责的内容扩展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在履行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还应注意:

1、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6、《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有哪些?

详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度织或者参知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道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专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属措施。 7、安全员负责的工作存在哪些人身安全风险?

安全员的工作风险大,但要学会规避。一般安全事故调查组进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封安全资料,安全资料最大的作用就是记录现场实际的安全管理行为。所以没有事故发生时,安全资料貌似就是一堆废纸,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安全资料就是护身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根据上述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我们需注重以下方面:1、注重安全日志的规范填写很多安全员懒得写安全日志,或者记录些鸡毛蒜皮的流水账,更有甚者安全日志仅记录当日施工人数施工部位,这些都是无效的安全日志,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对你自身的保护作用就是零。安全日志记录着安全员一天的安全管理活动记录,其实是安全事故发生后最重要最重要的证明性文件。安全日志应详细记录当日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是否已整改(即使已经整改,也能证明安全员对该类隐患进行了管理,若该类隐患再次出现并导致事故,也能证明安全员并非不作为)。若安全隐患未整改,隐患整改人是谁,要求何时整改完毕(若该时出现安全事故,安全员隐患排查责任已完成,隐患整改是由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安全员仅负责监督落实)。尤其出现安全员权力以外不好落实的隐患,必须在安全日志中记录。重复出现一直未落实的整改,应汇报项目经理或上级领导,注意留存邮件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明性东西,这是最好的履职表现,这时的安全责任已转变到拥有实际调拨权的实际决策人那里。其它安全管理活动,例如:人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检查等应也在安全日志中记录(与安全资料其它内容相互补充印证,孤证不可作为证据)。2、做好人员教育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全数做,公司级自己本人决定不了,那就做好项目级和班组级(个人职责内的)。必须强调一点:所有教育培训的签字必须本人签字,切莫代签,否则一律无效。一旦安全事故发生,补签已是不可能。即使可能补签,事故当事人也绝不会发善心来帮忙减轻你的管理责任,他只会想着如何增加你的管理责任,好博取更大的利益。所以,切莫怕麻烦,切莫给自己埋下隐患。安全教育除了进场时做以外,还需做好经常性安全教育的资料收集(退一万步讲,做没做不知道,但资料没有就肯定是没做)、季节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等等等,安全教育节点实在是多,只能说隔段时间就做一次吧。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环境变化后等)更不必说,安全交底切莫笼统照抄,要跟现场实际相符合,否则也是无效,没有意义。建议宁多勿少,或者在交底最后留一处空白用笔填写.......,在此不多说了。安全考核试卷,不要嫌麻烦,要本人做。不要出现考核不合格的还在现场的,哪怕题目是别人写,名字必须本人签(不会写字时候)。班前活动记录,补!安排班组长去做。安全协议,最好签,可以减轻自身管理责任。很多单位弄了小册子,把很多注意的东西都放里面,然后第一页是职工签字,然后就拿第一页去签字,然后收集第一页,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最好也是放这小册里,有没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很重要,两个性质的事情,职工有没有签字很重要,有了制度规程没有向职工宣传教育等于没有。3、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这里的安全措施不仅是安全防护,同时也是安全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没有编制安全专项方案?要求技术负责人编制(留有记录、日志记录),没有效果就向项目经理或上级领导汇报(留有记录、日志记录),还没效果,对不起,我也没有办法了,这是拥有决策权的人的事情了。安全措施不落实,同样汇报记录。当然如果遇到如此漠视安全,还是考虑抓紧撤吧。4、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每日安全巡视和定期安全检查、专项检查这是必不可少的,不要管别人组织不组织了。检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规规矩矩做,必须本人签收。到时候未整改,落实奖罚措施(奖罚措施未兑现,谁未兑现谁承担),但开没开单子就是你的事情了。未整改的隐患发送联系单,不好意思让同事签字的,可以微信或者邮箱发,收好发送记录或截图。再不行就只能汇报项目经理或领导了。这里有个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安全事故发生后,导致安全事故的直接安全隐患我们拿不出自己已管理的证明,你不可能每个隐患都管到,这也是安全员无奈的地方。但容易出大问题的隐患就那么多(小问题也不至于判刑的地步),所以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务必重视关注。这里提下每周的安全例会,例会的会议记录很重要的,也是证明性文件之一(附有签到表),可以多写写关于隐患的方面,同时可以多写写关于要求其他管理人员多参加安全管理的内容,体现安全员监督指导其他岗位安全管理的责任履行。5、对现场的人员违章曾经出现安全员与违章人员现场对骂的景象,但安全员用手机录了音,结果该违章人员出现了安全事故。当律师来调查取证时,听到该段录音后,自己主动走了,最后安全员啥事没有。所以针对违章人员管理要留有记录,尤其是拒不服从指挥的蛮干人员,最好留个违章处罚单或者录音、录像,这样可以有效保护自己。6、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必须有,应急情况下的分工表必须有,这里的分工表必须要责任人签字,有了但相关人不知道也是没用的(会问某个管理人员自己的分工职责是什么)。定期应急演练肯定要,强调下每个安全活动一定要有个签到表。归根结底,只有履职才能免责,只有安全资料才能证明履职,所以安全资料是风险规避最重要的手段。附法律条文: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建筑企业安全员法定职责是什么?

建筑企业安全员法定职责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其中:第十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第二十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第二十八条 “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第三十一条 “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第三十三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9、建筑企业安全员法定职责是什么?

安全人员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一.参加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负责项目工程安全的核定,制定安全目标,检查执行情况;二.起草制定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与分包单位、班组逐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责任书,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各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三.与工程监理单位保持联系,负责工程安全的管理,纠正违章施工;四.与有关安全监察管理部门保持联系,接受安全工作的管理;五.在业务上接受公司负责安全领导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六.协助项目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七.负责安排并检查分包单位及班组安全活动,制定安全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八.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严格落实施工作业中设备、用具的安全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经常检查“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九.每天深入职工作业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坚决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十.负责项目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参加项目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完成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0、什么情况安全员要负法律责任

安全员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现场监督不力、巡查不到位、措施整改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力、应急处理不力及违章违纪等造成的安全、设备事故、影响生产、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要承担的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0)安全员法定职责的内容扩展资料

安全员主要职责:

1、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3、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4、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 ,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5、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6、巡查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排查,账物相符。

7、对于安全员不定时巡查或防范工作不重视、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报告的,班组管理干部有权越权上报主管部门,安全员要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8、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排查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参与及时整改和查验。

9、配合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完成指定任务,听取群众反馈。带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员(群安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群安员活动。

易考网(www.1kao.net)提供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八大员,BIM等建筑行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易考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