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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职责(特种设备安全人员岗位职责)

1kao2年前 (2023-01-12)安全工程师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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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copy:(1)宣传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4)组织特种设备验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工作;(6)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百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7)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8)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组织、参度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9)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10)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特问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义务;(11)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答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12)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3)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特种设备安全员能从事哪些职业,

特种设备百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有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度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具问体分级范围由省级质量技答术监督部门决定,并在本省范围内公布。对于数量较少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带压密封、氧舱维护、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客运索道作业及管理、大回型游乐设施安装作业及管理等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考试,由设备答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发证。

3、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许可。

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

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2、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4、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5、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得要求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取得许可,不得要求对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二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对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十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十二、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

立法意义: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并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这部法律从一审时的65条增至本次的101条,补充细化了许多针对性强的条款。

“这几年北京不断有新的地铁线路开通,站内电梯、扶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数量激增,再加上客流量大,安全形势复杂。我们特别欢迎有这样一部对特种设备生产、维护保养、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具体、细化规定的法律,以免一旦出现事故,相互推诿责任。”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运行工程总管李宇轩说。

“本法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这是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以前事故发生后,有的责任不明确,只好由政府对事故损害‘买单’。

本法就是要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承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

(3)乡镇特种设备安全员职责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分类:

一、承压类特种设备:

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

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

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二、机电类特种设备:

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3、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除外。

4、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除外。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2016年2月22日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7年1月16日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规则》。进一步细化管理,加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4、安全员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的区别?

1、职责有所区别:

安全员的职责是对本辖区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对本辖区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负责。

2、认证部门有所区别:

安全员是安监局发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质监局发证。

3、直接领导的部门有区别:

安全员属安全部领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一般属设备部领导。

(4)乡镇特种设备安全员职责扩展资料:

安全员的具体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与HSE计划及各项施组措施方案的编制(安全相关内容),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四、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观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五、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六、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七、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安全员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能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特种设备知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1)宣传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4)组织特种设备验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工作;(6)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7)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道预案并且组织演练;(8)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组织、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9)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10)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施专工单位履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义务;(11)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属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12)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3)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6、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工作内容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copy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百和消防工作。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度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监督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4、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暂停作业,撤出知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道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需履行的职责有哪些

1、特种设备的审验、检测、维修、报废计划; 2、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管理; 3、特种设备运行记录管理; 4、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巡查专; 5、更新特种设备台账;6、新增设备办理注册手属续7、特种设备的事故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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