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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员考核细则表(供电公司安全奖惩细则)

1kao2年前 (2023-01-12)安全工程师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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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用电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安装工程现场的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和管理。 3. 编制 3.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6-01-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 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8-04-01实施)(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5-04-01实施) 4. 职责 4.1. 项目部安监部门对各施工单位和部门的用电行使安全监察职能。 4.2. 电源班负责对各施工用电的安装和维护,负责系统有情况时与供电部门联系。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安装、运行、维修的分工: 5.1.1.各级配电盘,由电源班负责安装与维修。 5.1.2.固定式或移动式三级配电盘由各用电单位提出,电源班负责安装,该三级盘及公用电源进线均由电源班专人负责管理、运行和维修。 5.2.申请、安装、验收程序 5.2.1.各用电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在实际投入使用前5天,提出用电申请,经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送电源班。对施工任务重、危险性大的用申请,应要求电源班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绘制电气布置图,经施工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批后,作为临时用电施工依据。 5.2.2.电源班在接到申请后,根据用电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安排施工。 5.2.3.电源班在接引电气调和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在进行接引电源工作前应办理工作票,并在工作时设专人监护。 5.2.4.配电盘(1、2、3级)内的所有开关和电缆线必须贴上名称作用等标识,配电盘(1、2级)加锁、设警告标志牌,盘外醒目处编上流水号。 5.2.5.固定式三级配电盘安装完毕后,电源班应邀技术、安全部门及用电 单位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和交接。 5.3.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 5.3.1.项目部在组织安全大检查时应把用电设施安全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5.3.2.各用电单位应经常进行用电设施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5.3.3.在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后各用电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对用电社会司作专题安全检查。 5.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使用 5.4.1.施工作业现场所用电动工具的电源盘进线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5.4.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按国标GB6829—38《漏电电流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 5.4.3.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4.4.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5.4.5.对搁置已久重新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或更换。 5.5.施工现场一、二、三级配电盘之间干线,必须采用钢带皑包电缆,埋深0.5米,严禁沿地面埋设。过道路等处必须有避免机械损伤的措施。 5.6.开关及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 5.7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销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1.1.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铡刀上或直接插入座内使用。 1.2. 手动操作开启式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 1.3. 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线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4. 从事用电设施管理、安装、运行和维修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4.1. 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4.2. DL408——91,049——9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4.3. JGJ59——88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电力经营单位安全员配置标准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公司、省公司级单位和省公司级单位所属的检修、运行、发电百、施工、煤矿企业(单位)以及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应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机构设度置及人员配置执行公司“三集五大”体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指导方案。省公司级知单位所属的电力科学研究院、经济技术研究院、信息通信(分)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培训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两级单位所属的建设部、调控中心、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及其二级机构(工地、分场、道工区、室、所、队等,下同)等部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两级单位所属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下属二级机构的班组应专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第九十二条属 第四款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应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

3、电厂设备绩效考核细则

给你一份详细的,请参考一、安全、运行、生产 1、凡安全生产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均上报处理。一般性责任事故应分清责任,分别扣责任人50%、安全员20%、所长10%的月度安全奖。2、人为使一级漏电总保护拒动一次,扣安全员30元、责任人100元;末端少正确试跳或少记录一次扣责任人20元。3、上级领导发现挂钩线一处,扣所长、安全员、技术员各10元、责任人50元;所领导及安全员发现一处扣责任人30元。4、施工中,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者,一次扣当事人50元,工作负责人20元。所用民工应签定临时用工协议,施工中,民工应戴安全帽,违者扣施工负责人20元。5、高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50元,低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30元;私下承接施工任务,每次每人扣200--500元。6、安全员每年、季、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安全分析会并记录齐全,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对每起违章事件均做到“四不放过”,善于发现问题且不隐瞒;否则一次扣20--50元。7、努力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宣传工作,在责任区内,因巡视、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外力破坏造成损失的,分别扣专职和护线员50—100元。8、发生供电所内部偷盗及火灾事故应分清责任,一次扣所长、安全员50-100元、值班员每人200元,巡视不到位加倍扣罚;无故退运防盗警报器,一经查实,扣值班人员每人30元。9、千元及以内的交通责任事故损失 ,驾驶员承担50%,千元以上的除交警部门处理外,应上报上级部门处理;驾驶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未尽事宜请参照“交通法”执行。10、高、低压线路、配电及设备坚持按区域每月至少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巡视中发现问题不报告或巡视不到位,一次扣责任人30元;凡检查中发现的危及缺陷应及时进行消缺,二次检查仍保留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专职10元。11、正常业扩无故拖延一天扣责任人每人20元,因工作失职导致业扩外流一次扣责任人100-200元;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加强施工工艺的提高,每次验收发现严重缺陷的一次扣责任人30元。12、除自然因素外,因巡视不到位或工作失责而造成各类电气设备损、毁(含各类熔断器)者,按其价值扣专职5%、责任人20%作赔偿。13、线路设备完好率应保持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专职及责任人5元;配电装置私自变更一次扣责任人100元。14、用电要申请,未经领导批准的用电(含临时用电),除处罚当事人外,扣相关责任人:灯50元、力100元。15、所有统配的工器具无故损坏、丢失者,工作负责人按现行价值的10%、直接责任人按40%赔偿;个人工器具使用损坏不补,影响工作的,直接扣工资购买。16、每次新建、改建工程均有施工负责人通知技术、安全、核算、计量等专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照明由计量专职验收);无故不参加验收者分别扣20元,验收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参加验收者按其价值的20%赔偿,未经验收合格送电者,扣责任人50—100元。 二、电费抄收、核算及计量管理 17、抄表人员应于每月3号前将抄表单交至营业厅,迟交抄表单一天扣20元,估表或委托他人代抄,动力表一次扣30元、照明表10元;抄见率:居民低于98%、其他低于100%,扣抄表责任人30—50元,低于以上考核标准5个百分点的抄见率加倍考核。18、抄表过程中应善于发现计量表计的故障、用户私自移表、启封、增容、窃电,必须及时上报处理,否则一次扣抄表员20—50元;私自改变进、接户线以及用电性质等违章现象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19、因工作马虎或失职未发现计量故障等而少收电费者,抄收人员除负责追讨应收电费外,动力表及总表每套扣50-100元,照明表扣50元;计量外勤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失的同上处罚。20、抄收、核算、开票的差错率应小于千分之二,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30元,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务会讨论,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21、当月电费应在当月的25日前交清。一人一月电费不清扣200元,第二月不清扣300元,连续三个月不清当月扣400元。为及时掌握电费完成情况,抄收人员电费缴款单据不得滞留超过24小时,否则每次扣10元。22、线损考核:参照上级下达指标执行。10KV线损全所每高1%,扣所领导5元、核算员10元、技术员5元、计量员5元;低压线损以台片为单位,按下达指标进行考核,每超1%,扣责任人10元。23、核算员、技术员必须按要求开好线损分析会,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24、凡因欠费需停电处理时,400V及以上用户由所长审批,停电前应按有关欠费停电程序办理,停电后告知批准人。25、丢失封印钳一把扣200元,并报上级备案查处;私自将封印钳擅自转借他人、超越自己使用范围、擅自启封计量装置封扣的,一次分别扣100元。26、进出库的计费表要登记齐备,少、错一次扣20元、丢一只扣100元。 三、行风、窗口及后勤服务 27、全所执行首问负责制,违者一次扣20元;发生一次投诉,一经查实扣责任人50元,并视情节给予另行处理。28、接待客户不热情、不礼貌、不文明、出现文明忌语甚至和客户争吵、谩骂者,一次扣30—50元;认真执行挂牌上岗服务,未按规定执行者经查实一次扣5元。29、不为客户所想、所急,无故拖延贻误办理客户用电手续、业务勘察、检查、监察、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工程施工和对客户的各种故障不及时处理,以及接到客户的报告未能及时为客户更换、维修家用漏保器,派出的报修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处理后不回复的;一项一次扣30-50元。30、对供电所通知的报修故障处理不及时或超越抢修时间或处理不了又不汇报的,查实一次扣责任人20元;31、各岗位每月应及时上报经所长签字或审核的各类报表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否则一次扣责任人20元。32、凡值班脱岗,未能及时答复客户电话及上级来电一次扣30元。33、无故或借口不参加所内会议、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凡被集中抽调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1日处理。34、迟到、早退及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20元。35、员工工作期间在办公场所打牌、下棋、上机游戏等被查,一次扣20元;凡被举报赌博及其它非法活动查实的,一次扣300元。36、员工所用手机原则上要求24小时开机(除夜间在住宅固定电话旁外),无故不接电话,经查实确属本人责任,一次扣30元。37、营业厅及相关人员应做好各种传票的填制、传递、电价定性、批准、归档等工作,差错一次扣20元。38、资料员应及时收集,传递、填报各类资料、文件、图表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违者一次扣20元;信息化系统中各岗位人员资料未及时修正或未录入填制的,一次扣责任人20元。39、仓库保管员应确保工具、器材的帐卡与实物相符,错一次扣10元,工具保管按制度执行,擅借一次扣20元。40、全所人员要做到人人讲公德、个个讲卫生,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文明生产、文明环境的捍卫者,否则视情处罚。 供电所员工奖惩细则(试行)说 明 一、为树立良好的企业服务形象,规范员工的工作、服务行为,创一流供电所,特制定本细则。二、本细则分三大项计四十条,未列部分参照上级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员工守则”、县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我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三、执行对象:全体供电所员工及临时人员。四、本细则各项奖罚将由每月的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其中的未列各项奖励除参照上级规定执行外,所领导将视情提出给予立功、受奖人奖励。五、本细则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4、安全员岗位职责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本所的安全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培训计划和工作目标。

3、负责制订“两票”及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协助所长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4、负责组织对本所内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

5、负责全面安全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周”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

7、负责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负责全所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工作。

9、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安全方面有关资料、报表和总结。

10、负责供电所安排的其它工作。

(4)用电安全员考核细则扩展资料:

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学校、企业、会场,出入口或电梯口,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等生产企业、经营或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安全员,按时巡查,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

参考资料:安全员-网络

5、电力安全员怎么考?

安全员资格证书须参加由市一级的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证书”考试。

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三)学历和知职称: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道、职高)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扩展专资料: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类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到注册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一)三类人员姓名变更的;

(二)三类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变更的;

(三)三类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

每个月末,注册中心将三类人员的变更信息情况汇总后报市建委施工安属全处和建筑业管理处,由施工安全处和建筑业管理处根据人员信息变更情况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的核查。

参考资料:网络-安全员资格证

网络-建筑安全员

6、企业用电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4、程序:4.1 电气运行安全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4.1.11 静电接地: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4.1.12 防雷接地: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4.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4.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4.2电气检修安全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4.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4.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4.2.11行车检修规定: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2.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4.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4.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4.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4.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4.2.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4.2.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4.2.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7、电梯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度

1、 全面管理单位电梯安全百运行管理和节能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2、 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必要的资源投入。3、 确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4、 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5、 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度单位领导批准,成员应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6、 拟定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并申报行政领导批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习,成员都必须参加。7、 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内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8、 规定人员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参加地方定期的培训。9、 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容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10、 做好电梯使用证的年审。

8、电力安全员上岗证模理试题

安全员c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简称:建筑三类人员)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 证)、项目负责人(B证)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 一般由建设部或交通部通过考核后颁发。 安全员c证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区别这不是职称,属于国家职业技术技能鉴定证书,也就是代表你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某一水平的证明。职称都是通过评审的,但证是评审的其中条件之一。其余的还有论文,文凭,从事专业的年限等。安全员概况建筑工程安全员分三类,称为安全“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为企业法人或负责安全事务的副总。(A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B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的。(C本)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 2、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3、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5、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安全员报名方法培训报名手续A本:企业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需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培训费:240元B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费:240元C本:专职安全员取证:需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即23岁以上者,方可参加培训考试。培训费:780元注:以上各项报名均需提供:4张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分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书复印件1张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C本专职安全员不用提供)安全员报名条件《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京建科教【2008】275号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类人员报考条件,为了落实此细则,特通知如下: 1、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供大专以上学历复印件,中级以上职称复印件,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学历和职称。有加盖单位公章的任职文件(单位聘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只出示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表(考试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共4张。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复印件,初级以上职称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暂时未发证的可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代替)复印件。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学历和职称。小型工程项目(三、四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负责人提交符合任职条件的证明文件(单位聘书)。申请表(考试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共4张。 3、专职安全员:应提供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复印件,学历不达标的须具有五年以上(需年满23周岁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申请表(考试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共4张。

9、电厂员工的考核细则以及扣分标准~~~~急~~

给你一份详细的,请参考一、安全、运行、生产 1、凡安全生产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均上报处理。一般性责任事故应分清责任,分别扣责任人50%、安全员20%、所长10%的月度安全奖。2、人为使一级漏电总保护拒动一次,扣安全员30元、责任人100元;末端少正确试跳或少记录一次扣责任人20元。3、上级领导发现挂钩线一处,扣所长、安全员、技术员各10元、责任人50元;所领导及安全员发现一处扣责任人30元。4、施工中,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者,一次扣当事人50元,工作负责人20元。所用民工应签定临时用工协议,施工中,民工应戴安全帽,违者扣施工负责人20元。5、高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50元,低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30元;私下承接施工任务,每次每人扣200--500元。6、安全员每年、季、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安全分析会并记录齐全,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对每起违章事件均做到“四不放过”,善于发现问题且不隐瞒;否则一次扣20--50元。7、努力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宣传工作,在责任区内,因巡视、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外力破坏造成损失的,分别扣专职和护线员50—100元。8、发生供电所内部偷盗及火灾事故应分清责任,一次扣所长、安全员50-100元、值班员每人200元,巡视不到位加倍扣罚;无故退运防盗警报器,一经查实,扣值班人员每人30元。9、千元及以内的交通责任事故损失 ,驾驶员承担50%,千元以上的除交警部门处理外,应上报上级部门处理;驾驶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未尽事宜请参照“交通法”执行。10、高、低压线路、配电及设备坚持按区域每月至少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巡视中发现问题不报告或巡视不到位,一次扣责任人30元;凡检查中发现的危及缺陷应及时进行消缺,二次检查仍保留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专职10元。11、正常业扩无故拖延一天扣责任人每人20元,因工作失职导致业扩外流一次扣责任人100-200元;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加强施工工艺的提高,每次验收发现严重缺陷的一次扣责任人30元。12、除自然因素外,因巡视不到位或工作失责而造成各类电气设备损、毁(含各类熔断器)者,按其价值扣专职5%、责任人20%作赔偿。13、线路设备完好率应保持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专职及责任人5元;配电装置私自变更一次扣责任人100元。14、用电要申请,未经领导批准的用电(含临时用电),除处罚当事人外,扣相关责任人:灯50元、力100元。15、所有统配的工器具无故损坏、丢失者,工作负责人按现行价值的10%、直接责任人按40%赔偿;个人工器具使用损坏不补,影响工作的,直接扣工资购买。16、每次新建、改建工程均有施工负责人通知技术、安全、核算、计量等专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照明由计量专职验收);无故不参加验收者分别扣20元,验收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参加验收者按其价值的20%赔偿,未经验收合格送电者,扣责任人50—100元。 二、电费抄收、核算及计量管理 17、抄表人员应于每月3号前将抄表单交至营业厅,迟交抄表单一天扣20元,估表或委托他人代抄,动力表一次扣30元、照明表10元;抄见率:居民低于98%、其他低于100%,扣抄表责任人30—50元,低于以上考核标准5个百分点的抄见率加倍考核。18、抄表过程中应善于发现计量表计的故障、用户私自移表、启封、增容、窃电,必须及时上报处理,否则一次扣抄表员20—50元;私自改变进、接户线以及用电性质等违章现象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19、因工作马虎或失职未发现计量故障等而少收电费者,抄收人员除负责追讨应收电费外,动力表及总表每套扣50-100元,照明表扣50元;计量外勤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失的同上处罚。20、抄收、核算、开票的差错率应小于千分之二,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30元,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务会讨论,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21、当月电费应在当月的25日前交清。一人一月电费不清扣200元,第二月不清扣300元,连续三个月不清当月扣400元。为及时掌握电费完成情况,抄收人员电费缴款单据不得滞留超过24小时,否则每次扣10元。22、线损考核:参照上级下达指标执行。10KV线损全所每高1%,扣所领导5元、核算员10元、技术员5元、计量员5元;低压线损以台片为单位,按下达指标进行考核,每超1%,扣责任人10元。23、核算员、技术员必须按要求开好线损分析会,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24、凡因欠费需停电处理时,400V及以上用户由所长审批,停电前应按有关欠费停电程序办理,停电后告知批准人。25、丢失封印钳一把扣200元,并报上级备案查处;私自将封印钳擅自转借他人、超越自己使用范围、擅自启封计量装置封扣的,一次分别扣100元。26、进出库的计费表要登记齐备,少、错一次扣20元、丢一只扣100元。 三、行风、窗口及后勤服务 27、全所执行首问负责制,违者一次扣20元;发生一次投诉,一经查实扣责任人50元,并视情节给予另行处理。28、接待客户不热情、不礼貌、不文明、出现文明忌语甚至和客户争吵、谩骂者,一次扣30—50元;认真执行挂牌上岗服务,未按规定执行者经查实一次扣5元。29、不为客户所想、所急,无故拖延贻误办理客户用电手续、业务勘察、检查、监察、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工程施工和对客户的各种故障不及时处理,以及接到客户的报告未能及时为客户更换、维修家用漏保器,派出的报修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处理后不回复的;一项一次扣30-50元。30、对供电所通知的报修故障处理不及时或超越抢修时间或处理不了又不汇报的,查实一次扣责任人20元;31、各岗位每月应及时上报经所长签字或审核的各类报表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否则一次扣责任人20元。32、凡值班脱岗,未能及时答复客户电话及上级来电一次扣30元。33、无故或借口不参加所内会议、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凡被集中抽调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1日处理。34、迟到、早退及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20元。35、员工工作期间在办公场所打牌、下棋、上机游戏等被查,一次扣20元;凡被举报赌博及其它非法活动查实的,一次扣300元。36、员工所用手机原则上要求24小时开机(除夜间在住宅固定电话旁外),无故不接电话,经查实确属本人责任,一次扣30元。37、营业厅及相关人员应做好各种传票的填制、传递、电价定性、批准、归档等工作,差错一次扣20元。38、资料员应及时收集,传递、填报各类资料、文件、图表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违者一次扣20元;信息化系统中各岗位人员资料未及时修正或未录入填制的,一次扣责任人20元。39、仓库保管员应确保工具、器材的帐卡与实物相符,错一次扣10元,工具保管按制度执行,擅借一次扣20元。40、全所人员要做到人人讲公德、个个讲卫生,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文明生产、文明环境的捍卫者,否则视情处罚。 供电所员工奖惩细则(试行)说 明 一、为树立良好的企业服务形象,规范员工的工作、服务行为,创一流供电所,特制定本细则。二、本细则分三大项计四十条,未列部分参照上级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员工守则”、县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我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三、执行对象:全体供电所员工及临时人员。四、本细则各项奖罚将由每月的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其中的未列各项奖励除参照上级规定执行外,所领导将视情提出给予立功、受奖人奖励。五、本细则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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