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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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法规1、安全生产法规的特点安全生产法规的特点有:保护的对象是劳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强制性;安全生产法规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因此具有政策性特点,又有科学技术性特点。2、《安全生产法》中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有七项,它们是: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5)、安全中介服制度;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六项责任《安全生产法》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确定: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八大权利《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⑹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⑺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⑻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三项义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义务:⑴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⑵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⑶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四种监督方式《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即任何单位开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监管部门的三大职权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员具有如下三项职权: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有权向被检查单位调阅资料,向有关人员(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了解情况。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排、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使用的职权;责令紧急避险权和依法行政处罚处。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并必须在15日内作出决定。8、《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监管部门及监督检查人员的五项义务《安全生产法》除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督检查人员的权利外,还明确了其要求和应尽的义务:一是审查、验收禁止取费用;二是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产品;三是必须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执法原则;四是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五是对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尽到保密之义务。9、《安全生产法》明确的违法行为——三十八种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其中政府及监管部门可能的违法行为有5种;生产经营单位可能的违法行为有30种;中介机构可能的违法行为有1种(出具虚假证明);生产其中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30种,政府监督部门及人员5种,中介机构1种,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有2种。1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十三种处罚方式《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1、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及义务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措施、用品、用具。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是: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撤离危险岗位;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控告。1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13、三负责制三负责制是对企业生产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即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向上级负责,向职工负责,向自己负责”。14、企业应建立怎样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如下三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厂性安全生产总则;2)各种单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3)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5、企业职工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从业人员具有三项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同时从责任制的角度,还具有如下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16、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17、为什么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劳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对企业生产、职工生命安全带来较大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坚持过行专门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工作。这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打伤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相应工种的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回答:
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资料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容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3、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登记日期:2011年6月30日序号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名称 实施日期或标准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16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4年5月1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年10月1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001年10月27日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10月1日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8年1月1日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13 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1月1日14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1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5月1日16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年11月1日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3月15日18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年5月12日1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年2月1日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5月1日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日22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9月1日2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6月1日24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5年9月1日25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年9月1日2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6年3月1日2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006年10月1日2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4年5月17日2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8年2月1日30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2004年4月8日3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年4月10日32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000年10月1日33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8日3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年12月1日35 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年版36 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年版37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003年6月1日38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2000年3月6日39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15日40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2002年5月1日41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2006年8月30日42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05.01.0143 河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2001.08.3144 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45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13690-200946 安全帽 GB 2811-200747 安全色 GB 2893—20084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20084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4053.3—200950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钢斜梯 GB 4053.2—20095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钢直梯 GB 4053.1—200952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1999年版) GB5083-199953 安全带 GB 6095-20095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8655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7231-20035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158-200657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2801-200858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861-20095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3869-200860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258-200961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62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199963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19996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96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66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6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6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2000年版)6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7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7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GBZ2.2-20077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16483-200074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05
4、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管理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消防安全标志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全标志厂区道路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内安全运输规程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标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固定式工业平台有毒作业分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安全色安全色卡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噪声作业分级高温作业检测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96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0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5)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我国现有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条列有哪些这个真的很多,大体可以按照以下分类:
国家法律(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行政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等)
法规性文件(如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部门规章(如安全监管总局第1号令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版》)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权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
7、安全生产法规有哪些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现在抄拥有各类安全生产法律行规及实施标准上千部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袭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水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你上国家安监总局网查一下,多zd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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