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备案安全员配备规则是什么(建筑施工专职安全员配备规定)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分享一起学习一下吧!
1、多少平方配一个安全员?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安全员如下: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有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施工备案安全员配备规则扩展资料
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学校、企业、会场,出入口或电梯口,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copy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等生产企业、经营或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安全员,按时巡查,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
2、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单位配备专职安全员的要求是什么?劳务承包资质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
3、建筑工程安全员如何人办理备案登记?安全生产许可来证和C证是两个概念.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企业通过审核获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件,C证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源过考试获取的岗位证书.在建筑工程项目形式之前,进行安百全监督备案时,需提交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度项目经理B证及安全员C证等相关资料
4、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单位配备专职安全员的要求1、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
2、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3、学历及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需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
4、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5、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注: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监督协助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所有在施工现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员应该立即向工长、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4)施工备案安全员配备规则扩展资料:
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建筑面积33W平的工程,人员配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需要多少人!备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要哪些我这里只有安全方面的人员配置规定: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第十二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第十三条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第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第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废止。
6、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在安全员哪里备案吗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流程1、施工厂家、人员的资质预审和备案,特百殊工种作业证、身份证要复印留底;2、入场作业前安全培训交底度,签署对公和对个人的安全管理协问议书;3、作业答前现场确认,风险识别与现场交底,签署作业票(现场签署);4、作业监护,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版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召开安全权班前会;5、作业日结束清场和整体完工清场记录;6、施工安全验收;7、上述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7、安全员施工现场检查要点都那些?一、基坑施工监控要点1.基坑施工应按施工 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3.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7.进场施工机械已经过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二、模板支撑系统监控要点1.钢管支撑材质符合规定,外径不得小于48×3.5㎝,无裂缝等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3.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三、施工用电监控要点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用电平面图;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4.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四、“三宝”、“四口”防护监控要点1.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3.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4.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米设一道貌岸然平网;5.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6.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 设置双层防护棚;7.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五、脚手架搭设监控要点1.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3.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4.剪刀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5.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6.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六、施工机具监控要点(一)打桩机施工1.打桩机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2.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3.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4.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5.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二)井架与龙门搭设1.吊盘超高限位、领先装置灵敏可靠;2.卷扬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3.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4.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6.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7.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8.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9.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装置;10.附墙装置首道不超过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顶部;(三)塔式起重机监控要点1.每台塔机装拆人员配备齐全(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械办理检测,颁发合格方能使用;3.塔式起得机的人员配备,险驾驶员外,指挥人员1~2名;4.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四)施工升降机监控要点1.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人员配备齐全(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下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3.吊笼底部四周应设防护围栏;4.升降机周围三面应搭设双层防坠棚;5.驾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五)小型施机具监控要点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七、操作平台监控要点(一)落地操作平台搭设监理监控要点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2.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织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4.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底;5.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二)悬挑式钢平台监控要点1.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2.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3.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4.安装时钢丝绳卡不得少于4个;5.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项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挂牌挂设限载标志牌(内外均设)才能使用。
八、个人防护监控要点1.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2.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3.绝缘鞋、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九、特殊工种监控要点: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人货两用电梯、起重指挥、井架搭设操作人员要持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各类上岗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十、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备?是否过期?动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安全员应现场监护。
一、 检查方法要采取"一看(资料)、二查(现场)、三提(问题)、四反馈"的检查方法。首先,要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主要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测试、安全验收、安全检查等记录,要检查这些资料有无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签字盖章。其次,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等7项内容(详见检查重点)。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对陪检的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知识的提问,一是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真实性,二是检查有关人员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掌握情况。最后,要将检查的结果进行现场反馈,对存在的隐患下达安全事故隐患通知书,隐患严重的要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各检查组、各有关单位,在检查中遇到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难以判定的,要立即上报。这次检查要针对汛期的特点,重点检查监控邻近山体、坡地、低洼及沿海一线的在建、新建和停建工程,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风暴潮引起的倒塌、山体滑坡及水淹等事故。二、 检查重点本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指脚手架及大模板工程、基坑开挖、塔吊及起重吊装作业、临建设施、围挡墙(包括停工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等7项主要内容:(一) 脚手架及大型模板工程1、 脚手架立杆基础 是否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设排水沟);2、 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是否牢固可靠,数量是否符合要求;3、 安装使用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有无备案证(市建管局备案);4、 悬挑脚手架悬挑梁是否采用型钢(工字钢等);5、 搭设的接料平台是否有独立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相连,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水桶等重物;6、 模板支撑系统要有受力分析、计算和经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确保基础稳固、支撑可靠;7、是否严格执行模板安装、拆除前的审批制度,大型模板立放时是否有固定堆放架,并有稳定的支撑和防倾倒措施(审批报告)。(二)基坑开挖1、 基坑开挖前有无对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按规定实施防护(开工前的安全评估报告);2、 基坑开挖前有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三方审批盖章。深度超过 5米或虽不超过5米但是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必须经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支撑防护方案(有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单位章);3、 基坑开挖后对边坡、临边等,有无及时实施阶段性的防护并有责任人签字的验收、观测记录(验收记录表);4、 基坑开挖工程有无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有无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情况记录(监控记录表)。(三)塔吊及起重吊装作业1、 拆装塔吊的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复印件加盖公章);2、 塔吊拆装、验收、使用等相关方案的手续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3、 塔吊在安装、修理中,是否违章采用其它代用件及代用材料,是否使用自行改装塔吊(查维修记录);4、 塔吊各类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基础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说明书的要求施工,基础资料齐全,排水措施有效;防雷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检查塔吊基础资料,避雷装置)。(四)围挡墙1、 砖砌围墙有无按规范的规定和市建委的要求制定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2、 砖砌围墙是否安全、美观,做到基础、墙体砌筑牢固可靠,有无使用粘土、杂土砌筑,有无砌筑空心墙;3、 围墙内外无依墙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4、 砖砌围墙 有无出现裂缝、倾斜、塌陷的情况,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拆除重砌(严格实施);5、 项目经理、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对围挡墙定时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验收纪录;6、有无防范风暴潮的制度和实施的措施(上樯)。(五)临建设施1、 临建设施砌筑使用的砖、石、砂浆及屋梁等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干砌;2、 屋面是否使用红瓦,不得采用石棉瓦,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3、 项目经理、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对临建设施进行定时检查、验收,填写验收纪录;4、有无防范风暴潮的制度和实施的措施(上墙)。(六)建筑装饰装修1、 现场有无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装置,电箱、仓库等部位配备干粉灭火器,设置安全通道。2、 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有无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无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监控(动火监护人,审批表);3、 临时用电有无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三相五线制"的规定。(七)施工临时用电1、 变(配)电室有无可靠的防雨措施;2、 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是否停止供电作业,雨后有无对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并做记录;3、 有无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三相五线制"的规定,接零保护是否可靠。
(7)施工备案安全员配备规则扩展资料:
安全施工
安全制度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 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3.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坚持“三不放过”、“工前交底和工后讲评”的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 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安全规则
1.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
3.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高空作业时要扎安全带、戴安全帽、脚手架外挂安全网封闭施工。
4.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5.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一闸多机。
6.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7.现场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禁止使用塑料花线,禁止使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设备的防护装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轮切割机,设备外壳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9.施工设备要加强现场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禁止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现场动用电火焊,在作业区周围清除易燃物品,作业后要检查,杜绝火种,以免留下后患。
12.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3. 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现场文明
1.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2.保持现场周边环境的卫生,进出材料后现场清理干净。
3.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在施工作业区谢绝与本工程无关人员入内。
4.工具间内零星材料堆放整齐。
5.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场地清,每天工作结束后作业面内亦要清理整理好。
6.做好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自身的产品要保护好,其它工种的产品亦要保护好,只有互相保护好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完好质量。
7.服从和执行现场综合管理措施。
8、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以上建设工程,质监备案三类人员备案要求?比如建造师、施工、安全、质量员等人数配备?一级建造师1名、技术总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以上、安全员3名以上、质量员1名
9、施工合同备案厂房项目需要备几个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是根据项目的规模来的。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在那本规范上有规定1
易考网(www.1kao.net)提供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八大员,BIM等建筑行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易考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