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处罚奖励规定最新(安全员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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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企业对施工队伍奖罚怎样处理\某建筑施工公司自我安全评价报告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条文的要求,我公司于7月至8月中旬组织了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并按照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的有关规定作出公司的自我安全评价报告。一、安全评价的目的本次安全评价是针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公司在生产运行期间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二、安全评价的内容及结果按照《评价标准》的规定本次评定的主要内容分为两大类,安全生产条件的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共计六项表格评分得出结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90分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87分3.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分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85分4.设备与设施管理评分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80分企业安全业绩单项评分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80分以上两项单项评价均符合《评价标准》规定的75分和个分数,所以两分项均评定为合格。根据《评价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评价等级定为合格。三、对策、措施与建议通过本次评价活动,虽说最后评价结果为合格,但是经过系统的检查还是折射出公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少问题,为了及时将这些问题解决掉,使我公司的生产系统正常运转,现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列出如下:1.安全管理制度重在落实,不仅要制定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制度。公司应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对制度理解能力的培训。能够做到以制度管人,人人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特别是奖罚制度更应该严格遵照执行这样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利用这种手段,达到一定的目的。另外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项目部对公司安全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回复不够及时,造成资料不能闭合管理系统出现断层,项目部应在整改完成之后及时向公司回复,以便使安全部门复查后闭合管理资料。2.公司对项目经理等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够、时间过短,每年仅有一次。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制度,考核成绩要与经济挂钩,考核不合格坚决不允许上岗。另外项目部应要求50人以上的劳务分包队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项目部对安全资金投入仍然有所保留,购买的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多为不合格产品,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公司应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项目安全资金的正确使用,并配合监督机制。3.公司各项目部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还不够重视,多数工地没有独立的应急救援体系,公司应抓紧督促项目部制定救援预案,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另外各项目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的不完善、缺项,或者是不能有效的指导施工,施工方案抄袭沿用漏洞百出,虽说有一纸方案,工人还是按照经验施工,遗留隐患较多。项目部应自觉加强技术力量,充实技术管理人员,把方案做成能够确实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4.各施工现场设备与安全设施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安装设备及设施后未进行相应的验收程序即投入使用,造成资料不完备,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隐患不能够及时被发现。个别现场的安全警示标牌配置数量、位置不满足要求,公司应要求各工地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平面布置图,按照布置图的要求进行现场的安全标志的悬挂,能让警示牌切切实实的起到警示安全的作用。5.公司尚未贯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此项工作正在筹备当中。综合以上内容,经过各单项评价得分汇总,公司本次自我安全评价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评定为合格。我们应该再接再厉,使公司的生产系统始终在风险最小的情况下运行。 江宁土匪 2010-10-22 11:41:50 支持[2] 反对[0] 支持[2] 反对[0] [管理员system :于:2010-10-22 11:41:50 对该回复进行奖励。奖励积分值为:5 分。奖励的原因为:抢占沙发额外送5积分...]2楼 首先要简述控制目标,如果单位没有控制目标,可以对照下面的修改一下,然后说明你的执行情况。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通过文件的学习我部对施工现场场地的排水、孔桩井盖加固、下井施工作业等重新按照学习内容进行大整改,自检之后报监理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工地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良好,工地已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到位。工地施工、监理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执行到位了,施工现场材料不存在堆放混乱以及工地脏乱差的现象。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充足,对消防安全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文件学习我项目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方责任主体要从讲政治高度,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与影响企业生存紧密相连,严格隐患排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项目部在重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同时认真抓好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安全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工地现场以及各班组各方安全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安全巡查频次。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的“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我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平稳。/
2、安全生产奖罚管理明细(电子厂)参考一下下面的: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和谐安全发展宗旨,规范和保障各级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生产管理主体、各分包管理主体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活动进行奖罚。 第三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处在接受公司监督管理下,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第四条 安全生产奖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应当公开、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第五条 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章 奖 励第六条 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二)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三)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以上对单位或责任人给予表彰并奖励500—2000元。(四) 在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责任人500元、300元、200元。第三章 处 罚第七条 环境安全监督处及参加月度施工现场综合检查的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处罚。(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措施;(二)深入工地不到位,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三)在履行检查职责过程中,未发现、未提出存在在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四)在日常工作或联系点活动中,由于本部门或本人作为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第八条 基层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的处罚。 (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力;(二)不经常深入工地,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发现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的;(三)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施工项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资金、物资不予支持的;(四)项目部管理职能配备不全,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五)未按照要求为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及安全员无证上岗的;(六)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七)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八)未按照规定为本单位项目部编制有效、合理的专项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第九条 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的处罚。 (一)未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不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制定或制定后落实不到位的;(二)未按规定组织进行项目部定期安全专项检查的;(三)对安全员的工作不支持,对安全员提出的隐患和建议不采纳整改的; (四)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的;(五)未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危害较大的;(六)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和其他严重违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七)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八)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的,不组织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十)未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方案不全,没有针对性,不能指导安全文明施工的或安全管理资料严重短缺的;(十一)现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环境恶劣,由上级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而不及时整改的;(十二)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十三)未为施工班组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十四)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四口”、“五临边”等危险部位未进行有效防护的;(十五)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十六)现场未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的;(十七)深基坑支护、特殊架体、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设施未经过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未按照规定例行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的;(十八)临时施工用电,未执行JGJ46-2005标准,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设备未进行有效接地的,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的;(十九)与高压线的距离不满足安全距离且没有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无效擅自施工的;(二十)安全技术档案未及时记录,专项施工方案抄袭没有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施工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施工情况的;(二十一)发现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行为、设施等方面的缺陷和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二十二)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二十三)未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二十四)挖沟、洞深超过1.5m,未按规定放坡或使用支撑,大面积取土未按顺序挖洞取土的;(二十五)在电源和用电两端,未装设开关箱,开关箱未防雨,对地高度低于1.3m,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未拉闸加锁的;(二十六)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没有罩壳,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超过30m的;(二十七)卷扬机没有绳筒保险,前轧后攀桩不符合要求,未使用点动开关的;(二十八)卷扬机前面视线不清晰,堆放物品,卷扬机与第一导向滑轮距离少于12m的;(二十九)龙门架、井字架揽风绳不使用用钢丝绳,用麻绳、钢丝、钢筋等代替,高度10-15m的未设一组揽风绳,每增加10m未加设一组;揽风绳拴在树木、电杆等物件上,龙门架未安装超高限位、停靠装置、围挡防护、分层标志、警示铃的;(三十)吊篮未使用工具式,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少于3圈,卡头的卡子少于3个的,吊蓝未独立悬挂,与相邻吊蓝连在一起的;(三十一)木工机械传动部分,未设置防护罩,木工圆盘机上没有防护罩壳,平刨上没有护手装置的。第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处罚。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章作业的;(二)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使用和损坏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设施的;(三)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四)对批评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五)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酒后作业的;(六)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自拆动的;(七)违反规定擅自改动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宿舍内电线私搭乱接的;(八)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者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的;(九)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吸烟、明火生活、作业的;(十)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向下抛扔任何物品的;(十一)木工支模未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进行下道工序,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的。第四章 奖罚程序第十一条 奖励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公司生产部门建议,环境安全监督处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环境安全监督处从“双创”基金中支取,进行奖励;处罚由生产部门监督员提出,环境安全监督处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双创”基金;综合检查中对下发的不符合规范、标准整改通知书及隐患通知书不及时整改甚至屡教不改的,由环境安全监督处提出处罚,主管领导审核后罚款由内行直接划拨,转入“双创”基金。基层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奖罚。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环境安全监督处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3、关于工程管理奖惩制度工程监理管理奖惩制度常州市政管理处设施管理用房工程监理管理奖惩制度一:例会zd奖惩制度1:项目经理迟到罚100元,缺席罚300元。2:项目工程师,工长迟到罚50元,缺席罚150元。二:现场质量奖惩制度1:对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专未执行,罚500元。对业主的的书面指令未执行,罚500元2:对监理工程师工程师通知单未及时回复,罚200,对业主的的口头指令未执行,罚200元3:未经监理同意或验收,擅自进行隐蔽或施工,除按相关文件执行外,每次罚500元。4: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每次罚500元。三: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1:现场施工人员未带安全帽者,发现一次罚50元。2:脚属手架的支撑,临边洞口围护,用电管理等安全方面有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罚100元。
4、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施工奖罚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广大职工安全施工的积极性,在电力施工生产做到奖罚分明,依据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施工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分公司、厂给予奖励。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分公司、厂,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 根据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省局要求,公司从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中提取1%,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由安监部门掌握使用并负责考核,同时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 第四条 安全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分为安全风险抵押奖、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奖;处罚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事故单位及事故单位有关领导、事故责任者,公司有关领导及专业部门(人员)等。第五条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人身、交通、火灾等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向公司报告,坚持从严考核。如发现隐瞒虚报者,除追回安全奖金外,视情节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加倍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二章 奖励形式 第六条 安全风险抵押奖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以各基层单位、处室为单位,按人员在安全施工中的不同职责、责任、岗位,交纳不同金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以年为期限。年内不发生抵押金规定事故,抵押金除全部返还,并按抵押金的20%至30%予以奖励。抵押期内如发生规定的事故,按规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抵押金,具体执行参照《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和安全教育激励机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 ⒈奖励条件⑴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⑵积极主动查找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使国家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⑶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救援和自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⒉奖励标准 ⑴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奖励3000—10000元。 ⑵避免人身死亡事故奖励2000—6000元。 ⑶避免人身重伤、机械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奖励 1000—3000元。 ⑷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突出贡献事迹者奖励300—1000元。 ⒊呈报形式 各基层单位将应获奖励人员及对安全施工有特殊贡献人员,以书面形式形成事迹材料,上报公司专业部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 安全管理目标奖 ⒈奖励条件 ⑴全年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含生产、非生产)。 ⑵全年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⑶全年未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⑷安全施工局面稳定、未发生触电、高处坠落、跑线、倒杆塔等事故。 ⑸职工培训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隐患整改率达100% ⑹各项事故率不超出公司下达的指标。 ⒉奖励标准 ⑴对完成上述各项安全目标的分公司(项目部),由公司年终考核一次性奖励。 ⑵考核等级的划分及金额确定: 根据年度的施工任务,各单位所完成的任务产值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考核表》、《公司双文明考核》安全管理方面的分值与每次安全检查的掌握情况产生综合分值,共分为三个等级。 综合分在90分以上,人均奖励200元; 80分—89分,人均奖励150元; 70分—79分,人均奖励100元。 ⑶奖励金额的核算方式:安全奖励金额=全年获取的综合分值所在等级的奖励金额×受奖人数,受奖人数以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人数为准,综合分值70分以下不得奖。第三章 处 罚 第九条 发生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按国家劳动部门及省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3—5万元 ⒉扣除事故单位的全部承包兑现奖,扣除全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若发生重复死亡事故,加倍进行处罚。 ⒊取消本单位及党、政、工领导年内所有评先资格。 ⒋对事故责任者及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罚。 ⑴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处分,并罚款1000元,下岗。 ⑵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一年,并罚款500—800元,下岗一年。 ⑶对事故单位领导和直接领导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一年,安全管理不到位者予以免职。 ⑷对事故单位的其他领导视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200—500元。 ⒌对公司相关人员的处罚 ⑴公司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主管处室人员各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三个月。 ⑵公司第一安全责任者,主管领导由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万元。扣除事故单位年终承包兑现奖的50%,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 ⒉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300—1000元,下岗三个月。 ⒊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5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 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500元。 ⒌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200元。 第十二条 发生轻伤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2000元,根据事故情节性质扣除事故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20%。 ⒉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300元。 ⒊对其他事故责任者、单位领导,根据情节、责任给予50--2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非生产死亡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2万元。 ⒉对事故责任者、单位领导参照人身伤亡事故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⒈对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除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同时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⒉对酒后驾车者,吊销准驾证;酒后开车肇事者一律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无省局准驾证驾车,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 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处理 ⒈职工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重伤、轻伤),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对事故责任者罚赔伤者医疗费用额度的10%。 ⒉职工因违章作业死亡,企业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及《吉林省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待遇》执行,不再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超出规定的其他要求。⒊职工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必须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中有关事故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国务院、劳动部的有关法规和电力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上述奖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事故,一经查实,加倍、加重处罚。 第十八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XXXXX工程公司。
5、中国法律有规定活动奖励奖金和奖励物品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吗!?中国法律规定有奖销售活动奖励奖金和奖励物品价值不得超过50000元。
6、施工人员现场管理及奖惩制度永远记住罚不是目的,是一种手段。下文是制度,你参考一下,祝你工作顺利。质量管理奖惩制度7.1总则⑴为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及各种资料及时上报,根据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⑵为促进全员参与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项目部从奖惩基金中提出一定比例基金作为奖金,以奖励在QC小组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小组成员,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根据各单位QC小组开展情况,评比先进个人和先进小组。奖金专款专用。7.2质量管理奖罚7.2.1质量奖励⑴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的施工班组,奖励1000-1500 元(按月考核)。⑵认真执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优良率在90%以上,奖励架子队长300-500 元(按月考核)。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业主有关质量的规章制度、标准,支持质检工作,积极配合施工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没有因技术工作影响工程质量成绩显著者,奖励值班技术人员和技术主管300-500 元(按月考核)。⑷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质量检查,监督,认真按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检查程序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查出重大质量隐患者,奖励质检工程师300-500 元。⑸工程技术、施工管理、质量检查人员在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奖励300-500 元。7.2.2质量惩罚 1、违章罚款 ⑴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对责任班组处以200-500 元罚款,对架子队长处以50-100 元罚款。⑵对违反项目部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施工班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200 元。⑶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100 元。⑷施工管理人员接受手续不齐的设计修改文件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按图施工),视情节轻重每次罚责任人20-200 元。⑸施工管理人员未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质量资料或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或资料丢失,视情节轻重每次罚责任人20-200 元。⑹技术交底或测量交底文件出错,每次罚相关责任人50-100 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2-10%罚款。⑺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等操作,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500 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2-10%罚款。2、工作质量罚款⑴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班组,违反一次罚款50-100 元。⑵工程施工中,架子队长或者班组长不负责任,不按照测量交底的轴线、标高施做,每次罚50-100 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5-20%罚款。⑶值班技术人员和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不认真检查,对质量等级不认真核定,违反一次罚款50-100 元。⑷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经教育仍无改进者,罚款50-100元。⑸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视情节轻重每次罚20-200 元,由此造成质量事故,再按经济损失的5-20%罚款。⑹对违反责任制度、技术制度、检验制度、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岗位培训制度、砼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30-100 元,当有多条违反时,罚款取大值。3、工程质量事故罚款⑴未进行材料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导致进场材料不合格,对有关责任人罚每次罚款50-100 元。⑵试块制作作假、制作组数不足、未按要求养护,超龄送压,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超过设计值的30%,使用未经检验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有关责任人罚每次罚款50-100 元。⑶漏放、错放受力主筋,主筋长度(含锚固、搭接)严重不足(<95%),主筋严重不倒位,每次罚施工班组50 元。⑷模板刚度不足,支撑系统失稳、支撑不牢,导致跑模及变形严重,或者漏浆,罚施工班组和值班技术员各50 元。⑸因漏振或泵送压力不足造成砼孔洞、蜂窝、露筋及缝隙夹碴,超过验评标准合格允许值1 倍,视情节轻重罚施工班组200-500 元。⑹发生上述事故,经返修、返工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超过10000 元)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再处以上述等额罚款。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隐瞒不报,每次罚质检工程师和项目经理1000 元,并报请公司安质部进一步处理。4、质量奖惩的实施⑴所有被罚款当事人必须在接到罚款通知一星期内一次性现金支付,否则从其工资或结算单上扣除。⑵项目部设立质量奖励基金,奖罚款项归入质量奖励基金,专款专用。⑶质量奖罚填写《工程质量奖罚通知单》,由项目经理审批,送财务执行。对施工班组的奖罚由项目部质检人员、架子队长执行,对管理人员的奖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实施。
7、工程技术部 奖罚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技术部根据各组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第二条:技术部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各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技术部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4. 总经理批准;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 通报批评;2. 经济处罚;3. 降级;4. 辞退。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3. 设计错误、规格书错误、样品交货延期等轻微过失罚款50元;4. 量产期间发现设计错误、工艺条件错误等重大过失罚款200元;5.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6.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7. 不配合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8.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9.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0.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1.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1.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9.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1.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一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 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8、建筑工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职责、职权、任务指标、奖罚规定的安全生责任制,有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二、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三、负责搞好职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五、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六、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二、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三、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四、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五、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六、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二、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三、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四、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五、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三、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四、在施工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再施工。五、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二、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三、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四、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防火法令、法规、宣传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二、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三、对于各类防火器械的配备布置要求,及时提出合格意见,并按期更换药物和维修保养。四、发现火灾隐患,通知立即整改,同时有权暂停施工,待消除火灾隐患,再行施工。五、发生火灾。立即会同工地负责人组织指挥灭火,并即报火警 "119",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位。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丰斗的编制要求。二、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三、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四、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五、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二、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三、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四、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五、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二、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三、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四、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五、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六、有权拒绝假、伪、劣设施物品入库,并报上级处理。各生产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危险区域施工。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意见。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设备,不准非本工种人员操作机械、电器。三、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四、职工之间,应相互监督,制止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立即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作业。五、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电工班(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二、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三、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五、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焊工班(焊工)生产责任制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二、焊工必须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三、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四、在施工中,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五、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六、发现隐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架工班(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增加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水平。二、架子工必须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三、在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带扣,防止坠落。四、在架子搭设中,传递杆件,应多人传递,防止杆件滑落伤人。五、在架子拆除时,设置警戒线,不准单面拆,应四周同步拆除,杆件不准掷落,要多人传递至地。六、剪除架体拉结,不准一剪到底,要边拆边剪,防止架子坍塌。七、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架子有严重隐患时,可以责令工程暂停施工,报项目经理处理。井架搭设班(井架搭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的规定和制度。二、 井架搭设工要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禁止患有高血压、贫血病等不宜高空作业人员上高空作业。三、搭设井架,必须按井架搭设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决不准弄虚作假。四、搭设工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女子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酒后作业和赤脚穿拖鞋上高作业,工作板保证厚度,铺好扎牢。五、搭设时要检查核验井架各部件的质量与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六、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构件:不管任何人同意使用,架子工应拒绝搭设,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如项目经理强令使用,可以立即报告公司处理。七、 拆、搭除井架时,做好中间临时浪风防护,构件严禁从上向下抛掷,要用专用工具吊至地面。小型机械操作班(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二、机操工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三、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四、执行小型机械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五、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机操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塔吊起重班(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二、遵守执行十不吊规定要求,不准冒险作业和强行操作。三、塔吊司机和指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四、拒绝冒险和违章作业,遇危及安全情况的应拒绝开机,拉闸关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五、经常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和各保险设施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生产。六、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确保安全生产。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二、遵守执行电梯装载货物限量规定和人员限位标准,不准货物超载和超员。三、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四、拒绝货物超载和人员超员,如劝阻无效,应停止开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五、上岗前进行试车,并作好试车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报告上级,派员整改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六、执行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和有关事项,并作好记录并签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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