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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现场检查记录表(煤矿安全检查记录表范本)

1kao2年前 (2023-01-12)安全工程师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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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掘 进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不满足规定要求;(2)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二、基本要求1. 生产组织生产组织应符合以下要求:(1) 按采煤工作面相对集中、效能最大的生产布局进行组织,实行集约生产;(2) 科学进行劳动组织;(3) 采掘关系合理;(4) 掘进工作面的生产运输系统简单、合理。2 设备配置设备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2) 运输系统设备配置合理,不应有制约因素,材料应采用机械运输;(3) 具备条件的应使用综合机械化掘进。3. 技术保障技术保障应符合以下要求:(1) 技术管理体系健全,有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2) 按规定设置机构和人员,配齐仪器仪表;(3)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4) 作业场所应有规范的施工图牌板;(5) 在支护、生产组织等方面应开展技术创新。4 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1) 应进行岗位人员培训,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2) 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3)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4) 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临时支护措施到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2) 无不合格工程;(3) 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按GB 50213中对应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验收,未明确规定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参照执行。6 文明生产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适度,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三、评分方法按表5-1评分,总分为100分。全部掘进工作面按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不同工作面中出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式中 A——本项折合分数;B——本项标准分数;C——缺项标准分数;D——本项检查实得分数。表5-1 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一、生产组织(5分) 生产接续 1.符合集约、规模生产的要求;2.完成进尺计划,采掘关系合理,保证正常接续 2 查资料。1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劳动组织 1.组织科学,循环作业图表编制规范;2.交接班时工作面无隐患、无积煤(矸),不拖班延点,工时利用率高 2 查现场和记录。1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运输系统 运输能力与掘进进度相匹配,系统简单、合理 1 查现场和设计。1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二、设备配置(10分) 运输配置 1.后运配套系统设备设施配置合理、能力匹配,无制约出煤(矸)的因素;2.材料、设备应采用机械运输,人工运料距离不应超过300m 4 查现场设备设施配置。人工运料距离超过规定扣2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掘进机械 使用机械装运煤(矸),掘进施工机械、机具应齐全可靠 3 查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则不得分 机械化程度 综掘机械化程度不低于30% 3 查资料。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技术保障(10分) 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岗位责任制健全;2.有矿压观测、地质水文分析预报制度 2 查相关制度及记录。1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人员机构 按规定设置机构和人员,配齐仪器仪表 3 查机构及人员配备。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现场图牌板 作业场所应悬挂规范的巷道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断面截割轨迹图)、正规循环作业图和避灾路线图等 2 查现场。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规程措施 1.作业规程和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支护参数合理,现场应按要求落实,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及时贯彻;2.开掘、贯通应组织现场会审,确定施工工艺、支护参数,应有专项设计和措施 3 查规程、措施及贯彻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四、岗位规范(10分) 持证上岗 管理人员按规定要求取得安全资格证,新工人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 查资格证。1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规范作业 1.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按操作规程及相关的作业规程、措施施工;2.无“三违”行为;3.零星工程施工有会审、有针对性措施、有跟班干部 3 查现场和资料。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专业技能 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掘进专业技术,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2 随机抽考。1人不达要求扣0.5分 隐患排查 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3 查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五、工程质量(50分) 保障机制 1.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健全,各种检查有记录;2.有班组检查验收制度并有记录 5 查资料和现场。无制度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2.不应空顶作业,临时支护数量、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3.架棚支护巷道应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应采取加固措施;4.无空帮、空顶现象,煤巷锚杆支护应建立监测系统 5 查现场。出现空顶作业或煤巷锚杆支护没有建立监测系统的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规格质量 1.巷道净宽误差范围符合GB 50213-2010的要求:锚网(索)、锚喷、钢架喷射混凝土巷道有中线的0~100mm,无中线的-50~200mm;刚性支架、预制混凝土块、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巷道有中线的0~50mm,无中线的-30~80mm,其他-30~50mm;可缩性支架巷道有中线的0~100mm,无中线的-50~100mm;裸体巷道有中线的0~150mm,无中线的-50~200mm 10 查现场。按GB 50213-2010附录B取不少于3个检查点检查,测点1处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扣0.5分,影响安全使用的扣3分 2.巷道净高误差范围符合GB 50213-2010的要求:锚网背(索)、锚喷巷道有腰线的0~100mm,无腰线的-50~200mm;刚性支架巷道有腰线的-30~50mm,无腰线的-30~50mm;钢架喷射混凝土、可缩性支架巷道-30~100mm;裸体巷道有腰线的0~150mm,无腰线的-30~200mm;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有腰线的-30~50mm,无腰线的-30~80mm,其他-30~50mm 查现场。按GB 50213-2010附录B取不少于3个检查点检查,测点1处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扣0.5分,影响安全使用的扣3分 3.巷道坡度等符合GB 50213-2010的要求,掘进坡度的偏差不得超过1‰ 查现场。按GB 50213-2010附录B取不少于3个检查点检查,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巷道水沟误差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线至内沿距离-50~50mm,腰线至上沿距离-20~20mm,深度、宽度-30~30mm, 30mm,壁厚-10mm 查现场。按GB 50213-2010附录B取不少于3个检查点检查,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内在质量 1.锚喷巷道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90%(现场每25m打一组观测孔,一组观测孔至少打3个且均匀布置),喷射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基础深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0% 10 查现场和资料。无喷射混凝土强度检测试验报告不得分,无观测孔扣2分,喷层厚度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光面爆破眼痕率:硬岩不应小于80%、中硬岩不应小于50%、软岩周边成型应符合设计轮廓;煤、半煤岩巷道超(欠)挖不超过3处(直径大于500mm,深度:顶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 查施工记录和现场。无记录扣3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锚杆(索)安装、螺母扭矩、抗拔力、网的铺设连接符合设计要求,锚杆(索)的间、排距偏差不应超过-100~100mm,锚杆露出螺母长度为10~40mm,锚索露出锁具长度为150~250mm,锚杆应与井巷轮廓线切线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垂直,最小不应小于75°,抗拔力、预应力不应小于设计值的90% 查资料和现场。锚杆螺母扭矩连续3个不符合要求扣5分,抗拔力、预应力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刚性支架、钢架喷射混凝土、可缩性支架巷道偏差:支架间距≤50mm、梁水平度≤40mm、支架梁扭距≤50mm、立柱斜度≤1°,水平巷道支架前倾后仰柱≤1°,窝深度不小于设计值 查现场。按GB 50213-2010附录B取不少于3个检查点检查,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材料质量 1.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背板和充填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2.锚杆(索)的杆体及配件、网、锚固剂、喷浆材料质量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附属工程 附属工程混凝土、砂浆地坪、木质地板、砌台阶等工程质量符合GB 50213-2010的要求 5 查设计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工程观感 井巷轮廓成形、支护表面、水沟盖板、地坪等工程观感质量符合GB 50213-2010的要求 5 查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六、变化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建立变化管理工作制度,根据变化情况建立分级响应机制并落实 2 查文件、台账和资料。无管理制度不得分,不健全的扣1分 现场管理 管理部门、区队和班组定期排查人员、时段、工艺、工具、工序、系统和环境等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 查记录,并与现场实际对照。1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技术管理 设计和地质、水文、冲击地压、通风、运输、设备、人员等发生变化,应超前分析并采取措施 2 查记录,1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七、文明生产(10分) 灯光照明 掘进机、耙装机、转载点、休息地点、车场及硐室等场所照明符合要求 1 查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外围巷道 无构成隐患的失修巷道,运输设备完好、斜巷的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4 查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作业环境 1.现场整洁,无浮渣、淤泥、积水等杂物,设备清洁,物料分类、集中码放整齐,管线吊挂整齐;2.材料、设备标志牌齐全、清晰、准确,机电设备完好,安全间隙等符合规定;3.掘进工作面内的温度不应超过26℃,噪声符合要求,有综合防尘措施 5 查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煤矿矿长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四)、要有测风记录。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五)、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至少7天检查一次CO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六)、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七)、通风瓦斯检查记录,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签字,一矿多井的矿,井长、井技术负责人也必须签字、审阅。(八)、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十六、反风设施检查制度:(一)、每季度进行一次反风设施检查,由矿组织通风、机电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二)、检查内容:主扇的运转情况,主扇的电器开关、反风道、反风门等完好情况,离心式主扇风硐闸门、提升绞车等的完好情况。(三)、每次检查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十七、巷道贯通制度:(一)、巷道贯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二)、两条预贯通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要预设好风门,做好通风系统调整的准备工作。(三)、贯通时,要有通风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停止掘进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四)、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坚持检查停掘的工作面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停止掘进,只有贯通巷道两侧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方可放炮贯通。(五)、贯通时,由通风管理人员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风流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工作。(六)、巷道贯通要有记录。十八、井下自燃火灾防治制度:(一)、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二)、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三)、采掘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自燃发火期内进行永久性封闭,不自燃矿井煤层也必须对结束区进行永久性封闭,废弃巷道必须永久封闭。(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每周对采、掘回风道、采区上隅角、矿井总回风道、采空区密闭进行一次CO检查;如发现有CO,必须班班检查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煤炭管理部门。(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有自燃发火记录。(六)、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十九、防尘制度:(一)、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时,必须对矿井煤尘的爆炸性进行鉴定。(二)、煤尘爆炸性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三)、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四)、放炮前后,要洒水灭尘,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五)、矿井的绞车道、矿井的总排风道、矿井的主要回风道要定期清扫煤尘、并装车运走,以煤尘不堆积为准。(六)、开采有煤尘爆炸性危险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水袋。(七)、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二○○四年二月四日以上仅供参考

3、煤矿安全检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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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煤矿安全调查表!!急!!!

煤矿安全检查表矿山名称 地址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区(县、市)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是否合格1 安全管理 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安全管理制度 图纸 安全措施 职工培训 安全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措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到位) 2 开采及顶板管理 实行正规采煤方法的采煤工作面保持至少两个安全出口,分别通到进、回风巷道,安全出口高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采煤工作面,距回风口距离不得大于20m 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井下所有作业面必须有针对性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关键施工工艺、操作程序表述清楚 支护质量要求严格按赣煤行管字[2006]109号文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支架材料(Φ12cm以下的坑木不得作为支架材料) 制定工程质量班验收、旬月检查制度,并有记录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支护、放顶时有专人观察顶板 井下主要进、回风巷、上下山、工作面上下顺槽等巷道完好 维修巷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 通风 有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实现风区通风、采面实行全负压通风 局部通风,不得有循环风 通风设施和仪表 防尘 4 瓦斯 瓦斯管理,执行“一 炮三检制”,并有记录 煤与瓦 斯突出管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5 防灭火 自然发火期 防灭火系统,严禁携带烟火下井,井口20m范围内无明火,并设置警示牌 火区管理 6 爆 破 火工及爆 破器材管理,使用煤矿许用炸 药和雷 管 爆 破作业,爆 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 斯浓度达到1%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 药、爆破 7 防治水 管理机构 技术管理 地面防治水 井下防治水 8 机电运输 供电 电气设备和保护 照明、通讯及信号 提升 斜井及平巷运输 9 劳动保护 劳动防护用品 办理保险 10 其它 检查结论 矿山现场负责人签字 时间:

5、谁有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和排查表?

给你发一份样本,别忘了给分哟。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实施依法治安、依法治矿,强化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变事后制裁为事前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及《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分管谁负责”和“谁包队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三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号管理制度。一、我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各专业分管领导是本专业隐患排查整改第一责任人;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本专业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组织工作,各分管副职是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办责任人;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检查科负责对各专业隐患排查组织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力、整改效果差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二、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矿井上下生产现场、系统、生产工艺、技术管理、自然环境、设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问题。三、为便于安全隐患跟踪管理,将隐患进行以下分类:(一)按隐患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1、重大隐患是指《三矿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实施细则》(鹤煤三办〔2006〕5号文)第八条所列的十五项隐患。2、一般隐患是指除重大隐患以外的隐患。(二)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按隐患落实整改的责任分别分为A、B、C三级。A级:矿井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并经公司批复,由公司帮助解决的隐患。B级:区队无能力整改,须由矿级领导安排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队、业务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三)按安全生产的专业分为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灾、地测、顶板和其他隐患。四、安全隐患来源依据(一)上级各类检查。(二)公司领导下井检查;公司安全办公;公司各业务部室业务保安监查;公司安全小分队和“一通三防”小分队安全检查。(三)矿领导下井检查;矿、区队领导值班、跟班下井安全隐患汇报;矿安全办公;定期隐患排查;矿业务科室业务保安监查;矿各类小分队安全检查;矿各类安全专项验收和检查;矿群检员、青安岗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反映的隐患。五、隐患的排查、检查、整改与上报(一)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后勤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由矿长组织每月对矿井重大隐患进行一次排查。(二)各专业分管矿领导在按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本专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验收检查,全矿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把查处隐患当作首要任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各类隐患,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每个人都要认真填写记录,归类管理,确保隐患按期整改。(三)日常各类安全检查的隐患,由检查科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各类专业检查的隐患,由矿对口业务科室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对C级隐患立即安排区队整改,对A、B级隐患,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或分管副矿长在24小时内召集分管矿领导、检查科、各业务科室及区队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检查科、相关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归档管理,将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在24小时内分别上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和安监局;同时将A级隐患另行文上报公司。(四)矿相关业务科室接到各单位上报的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后,要在24小时内审查、认定并归档。属于本专业的A级隐患要及时制定出整改意见,本专业口不能解决的,由矿安委会研究解决。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经分管领导、安全矿长、矿长签字后报送安监局,由安监局统一汇总报公司安委会研究解决。六、隐患整改、建档及消号管理(一)安全隐患整改1、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行政正职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3、检查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二)安全隐患建档管理1、检查科:所有类别的A、B、C级隐患;2、各业务科室:分管专业的A、B、C级隐患;3、生产区队:本单位的A、B、C级隐患;各业务科室要对本专业所有安全隐患建立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确保隐患归档及时、不遗漏,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安全隐患消号1、各业务科室、生产区队对入档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跟踪消号,注明落实人和整改时间,做到隐患消号闭合管理。对消号的隐患,检查科和各业务科室要及时进行核查。2、检查科、业务科室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已整改完毕的A级隐患、重大隐患上报公司安监局和相关业务部室,进行消号。3、各业务科室必须于每月的5日前对所管的安全隐患档案进行整理,已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进入安全隐患消号表,上月新发现的安全隐患按时间先后顺序进入安全隐患档案管理表。七、几点要求(一)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遗漏隐患、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三)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矿各业务科室、检查科或区队要立即撤出人员停产整顿,属矿业务科室自停的,由矿组织验收(必要时可报请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属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停的,由公司组织验收,并决定是否恢复生产。(四)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本单位、本专业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安全检查报告怎么写啊

**有限公司化工二分公司秋季安全检查自查报告安全环保部:根据集团公司安委会9月2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陕北元安发〔201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自查阶段已经结束,目前正在整改查出的各种问题。此次检查共查出各类现场隐患185项,现正在逐步整改;基础管理工作方面问题 15 项,现正在逐步整改。现将整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秋季安全检查自查情况(一)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公司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季度共奖励2050元,罚款1300元;第二季奖励500元,罚款20900元;第三季度奖励3400元,罚款7350元;因第二季度事故较多,所以处罚力度较大。同时公司与四大分厂的正副厂长及各班长签订了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状。此外,公司进一步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 “一岗双责”及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今年来印发了《**化工二分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化工二分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化工二分公司安全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化工二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化工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化工二分公司二0一一年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化工二分公司二0一一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化工二分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化工二分公司风险评价管理办法》、《**化工二分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各分厂均能认真执行。目前,公司生产系统共有1270人,《操作规程》持有率为80%以上,部分新进员工未发放操作规程,同时公司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管理文件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规程。 (二)年度安全工作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计划落实情况公司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持续加强和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2011年安全重点工作: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安全第一”,2.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监队伍建设;3.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4.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5.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化重大危险源管理;6.加强事故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7.积极开展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工作达到三级标准,推进安全标准化共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理。(三)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情况截止目前为止,公司重点组织班长及以上人员培训《血的教训》以及安全演讲《泪的呼唤》;学习《201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标准》;《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及《安全培训教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反习惯性违章安全教育片-对与错》和《石化企业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安全伴我行》和《金牌班长》;《黑色瞬间》等内容;公司新进人员培训内容:公司生产概况、主要工艺、生产管理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概况;特殊危险源、消防原件;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环保设施等,公司级培训人数累计1884人。公司严格按要求对新进人员进行入厂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而且为每位新进员工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和安全作业证。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性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从效果评价结果来看,各类培训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公司目前共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名,其中15人持有榆林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学历较高,但专业不对口且经验少。我公司特种作业种类有:叉车、压力容器、起重、电工、焊工、进网作业。人员持证者有133名,但是根据生产需要仍有部分人员还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上岗。目前,公司无证违章作业现象仍存在。(五)学习推广王村煤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情况 各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均参加了集团公司学习王村煤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影视培训,并组织分厂全体人员观看了该影片。同时安全环保科下发了王村煤矿及白国忠班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学习资料,各分厂均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并讨论。但王村煤矿经验并没有在各分厂落地生根。(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公司综合性大检查每月一次,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每季度一次,日常检查一直都在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够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专人负责并限期整改截止9月份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21项,完成121项,完成率100%。本次秋安检查分厂自查出隐患185项(氯碱分厂65项,聚氯乙烯分厂64项,乙炔分厂 46 项, 动力检修分厂 10 项)。现正在逐步整改中。(七)防火、防爆、防冻保温及防中毒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每季度都开展火灾、爆炸、中毒、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治理检查,在防火、防爆管理方面,公司对一些重要的危险着火源进行了重点监控,按时检查各类安全附件。同时,保证着火源周围干净、整洁,消防设施齐全完好。为了切实搞好秋季安全生产的防冻保暖工作,公司借本次秋季大修契机积极开展了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修复工作,防止因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堵塞而发生事故;一方面对现场注水容器、管道和凝固点较高的液体储存设施等增加放净管,伴热等防范措施,现正进行第二次排查,确保“四个禁止冻坏”,即禁止冻坏一个人、一台设备、一根管线、一台车辆。另一方面公司定秋季大修期间认真检查了暖气设施,保障了开车第一时间为员工、设施设备的防寒保暖。公司每月对分厂防护用品的摆放、维护保养、完好性、安全可靠性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同时不定期对现场人员防护用品的佩戴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分厂能够对有毒气体探测仪、和通风设施定期检查,确保其可靠性。(八)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开展和物资配备情况公司印发了《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调度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5月份印发了各分厂应急演练计划表,各分厂均严格按照计划表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大力提高了各级人员的应急救援处理能力。(九)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贵部第二季度检查出的25项问题中,现已整改完成22项,剩余3项难以整改现仍在整改当中。其中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报告需贵部给予解决,第三季度检查出的15项问题已落实责任人,正在整改中,同时我公司也开展了基础管理自查工作,将查出的问题责令分厂按期整改。(十)安全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出台了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安全例会每月一次,安委会会议每季度一次,都能按时召开,会议内容也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各种会议皆有纪要且记录存放齐全。(十一)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及 “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情况公司定期对易燃易爆区域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充装、更换泄压或到期灭火器,及时维修损坏的各类消防设施,今年来共充装 4Kg干粉灭火器 7具,8Kg干粉灭火器55具,50 Kg干粉灭火器 3具。同时,进一步落实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做到每一个灭火器、每一台消火栓、消防水炮都设立了消防责任人,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安全环保科不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到分厂安全员的考核中,进一步加强分厂对消防设施的重视程度,确保消防器材时刻完好备用。我公司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安全环保科明确了主管人和子项目负责人,明确了责任;分厂能够按时上报相关运行资料及检查表,但对消防设施的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十二)危险化学品装卸储运管理及规范执行情况公司在危化品装卸、运输、储存等方面要求严格,必须做到拉运车辆证件齐全,装卸过程中专人监护,各种台帐规范,相关手续完备。尤其关注液氯、盐酸及烧碱的罐装安全,严格履行危化品作业票证办理手续,确保危化品装卸、拉运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危化品装卸能严格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拉运车辆证件齐全,装卸过程中专人监护,物资管理科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装卸登记手续,各种台帐齐全,且在不断的完善。(十三)“三违”现场查处情况公司本年度在抓好生产、建设的同时狠抓 “三违”现象,酌情对三违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采取了必要的处罚措施。公司五月份印发了《反违章管理办法》,各分厂均组织学习了该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能按照制度深入现场严查三违,各分厂及安全环保科均建立“三违”台账并纳入绩效考核。现场三违现象逐渐减少。(十四)安全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公司母液水处理系统已投运,能够保证废水处理合格;含汞废水处理装置已投运,现处于调试阶段;其它环保设施都在正常稳定的运行。废硫酸处理方案正在试验中、废次氯酸钠、全厂各类剩余水的处理已解决,努力实现零排放,但是整体的环保形势依然严峻。各类工业污水管、生活污水管、消防水管、落雨水管、井盖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现阶段正在不断修补和完善当中。(十五)安全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办理各类作业票证,并定期对票证存在的问题汇总处理,本次自查中发现票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填写不规范、程序不规范;风险分析不符合实际;票证不在作业现场等问题。(十六)安全生产投入使用管理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安全宣传、培训教育等项目方面共投入安全资金2334140.43万元,环保方面投入资金85299.15元。累计投入2419439.58元,充分保证了生产现场的本质安全性。(十七)班组安全建设开展情况公司各科、分厂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班组安全建设活动,如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十佳安全理念征集活动、预防事故座谈会、每周事故快报、班前事故案例学习、安全知识竞赛、隐患埋雷活动、金牌班长影视教育、手指口述、风险评价等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各分厂深入开展了“手指口述”活动和“风险评价”活动,并根据活动开展效果对四大分厂进行了评比,最终确定氯碱分厂为“手指口述”活动示范分厂,乙炔分厂为“风险评价”活动示范分厂。 目前正在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存在的问题是各分厂活动开展较少,参与人数少,效果不明显的特点。(十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落实情况我公司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超出标准我公司及时已报告申请批准,对防护用品维护保养,要求各单位定期检查,公司监督,保证各类防护用品有效好用,但目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还不能完全满足部分岗位需求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部分防护用品的质量、实用性需进一步验证。(十九)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三级管理,制定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安全检查表,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安全检查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分厂每周检查一次,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各类检查都及时做好了记录。另外,公司24小时对重大危险源在线监视,确保重大危险源在控、可控。(二十)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本次秋安检查期间正是公司大检修时期,发生人身受伤事故1起,设备事故2起,环境污染事故1起,触电未遂事故1起。公司对以上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加重处罚,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停工一天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各类事故均能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台帐记录齐全。(二十一)特种设备注册及定期检测管理情况特种设备注册及定期检测管理由生产技术科统一管理。目前,压力容器已经注册191台;叉车注册19台,压力管道、行车等其他特种设备正在注册中。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执行,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现正在逐步完善中。(二十二)大修项目风险分析措施和开、停车置换方案落实情况大修之前,公司认真落实检修计划,对314个检修项目都做了详细的风险分析,要求检修时严格执行,有效保证了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从而保证了大修工作的安全。公司结合检修开停车计划制定了周密的开、停车置换方案,检修时严格按照既定的方案执行。(二十三)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情况公司于2011年6月9日下发了《风险评价管理办法》,设立了风险评价组织机构,明确了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流程、风险评价方法及评价准则等,为有序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9月19日下发了各科、厂风险评价作业活动清单及关键设备设施清单,并为各项工作开展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措施,为各科、厂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其中作业活动牵涉43个岗位,166个作业项目,关键设备设施177个。目前9月份作业活动项目(29项)已经全部完成,其他项目正在开展中,公司对9月份风险评价工作作出了评比、考核,对能按期、完成情况相对较好的氯碱分厂奖励300元。(二十四)电气、仪表装置检查、维护和保养情况公司对动力检修分厂电气、仪表装置秋季检查中,仪表组对现场的液位计、流量计、调节阀、压力表等出现的问题能及时维修,很难维修的进行更换并做好记录,对于在DCS的仪表控制柜,仪表人员将其温度调在20度左右,防止线路发热,并在大检修中吹扫控制柜灰尘。电气组将现场存在问题的电机、检修电源箱、电缆在大检修中全部进行维修并对公司大部分电机进行润滑。同时吹扫并紧固变亚器、配电柜、母排,防止发热保证清洁!(二十五)建设项目“三同时”及施工“三宝”、“四口”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能够按照要求同时进行,为认真执行秋季安全检查我公司工程管理科会同监理公司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员对二期工程建设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发现6项大的隐患及问题,及时落实了相关责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采取临时措施,做好防范工作。(二十六)施工单位资质、人员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文明施工及临时用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目前公司现场二期工程施工单位较多,各施工单位资质符合要求;部分施工人员无证上岗;脚手架搭设基本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基本能够实现文明施工,存在野蛮施工,不服从安排、不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等现象;现场临时用电存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一闸多机,乱拉乱接等现象。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二期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公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安全工作需公司整体从上到下人人重视,尤其是公司领导层给予大力支持,而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喊得高,做的浅;二、设备问题较多,现场跑冒滴漏严重;三、员工整体年龄较小,工作经验相对匮乏,安全意识淡薄。需大力加强培训教育力度,丰富教育形式。同时加强管理,奖罚明确,多鼓励,多教育;四、部分特种作业人员仍无证操作,且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存在较大隐患,希望贵部门重视; 五、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附件:秋季安全大检查通报安全环保科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7、我需要煤矿监督检查表

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表(试行) 省 辖 市: 时间: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与相关要求 实际情况 存在问题一、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体系。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1.明确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2.市、县(市、区)每层面要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体系。 2. 根据本地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确定机构、人员、经费及装备等。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1.内设机构、人员、经费及装备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监管需要;2.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固定办公场所。 "3.制定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要求制定有煤矿安全生产规划且内容具体。 4.定期召开政府办公会,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 "5.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 查阅文件,现场抽查。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现场抽查1家煤矿企业,中层以上企业领导对国发23号文件具体规定要了解。 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情况 1. 制定小煤矿整顿关闭规划。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制定有小煤矿整顿关闭规划。" 2.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矿井。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令第446号、豫政办明电〔2010〕217号、豫政〔2011〕42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加强矿井关闭监管和废弃矿井治理工作,落实关闭矿井“六条标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关闭矿井“六条标准”落实到位。" 4. 打击非法煤矿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现象。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对辖区内(包括兼并重组煤矿)煤矿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情况" "1.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以政府监管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有关制度。"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市、县(市、区)每层面要建立有关制度。 2.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煤矿过程中,做到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适当,监管执法到位。 查阅执法文书与相关文件资料。做到案卷内容完整、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适当,监管执法到位。 4.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交流、工作通报机制。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部门建立有各项工作机制。 5.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建设。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建设。 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及复查情况 "1.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信息通报、社会公示、整改验收、档案管理等监管制度。"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信息通报、社会公示、整改验收、档案管理等监管制度。 "2.煤矿瓦斯治理规划、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瓦斯治理指标考核体系建设。"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制定煤矿瓦斯治理规划,及时开展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瓦斯治理指标考核体系建设。 3.水害治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制定有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对区内煤矿企业雨季“三防”工作进行部署和检查、建立有应急救援体系。 4.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对辖区内(包括兼并重组煤矿)停工停产整顿矿井监管达到“两到位,五控制”要求。 5.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意见组织落实,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意见组织落实,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五、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和执行事故救援和报告制度。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1.市、县(市、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每一个层面均建立有事故救援和报告制度;2.对事故及时报告、救援,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情况。 2.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参加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对辖区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规参与。 3.地方政府按规定对煤矿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按事故调查批复意见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 "4.地方政府按规定对事故防范措施督促落实和反馈。"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地方政府对每起事故防范措施督促落实和反馈。 "六、贯彻落实省政府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情况" 1.贯彻落实省政府2011年4月7日、4月29日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精神。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贯彻落实省政府两次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精神。 2.按照省政府关于兼并重组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及时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及时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3.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4.明确兼并重组产权主体转移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明确产煤省辖市、县(市、区)地政府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按照豫政办明电〔2010〕217号与豫政〔2011〕42号文件要求,明确兼并重组产权主体转移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与产煤省辖市、县(市、区)地政府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5.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10〕2号)要求,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 6.辖区内小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符合省政府的要求。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豫煤重组〔2011〕1号)要求认真传达并组织实施。 七、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2.按期编制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总体规划方案。"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按期编制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总体规划方案且内容具体。 "3.每季度向省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次工作进展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4.制定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检查计划,并及时检查督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进度。"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制定有检查计划并及时检查督促落实。 5.辖区内矿井按照规定时限安装使用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中的各子系统。 现场抽查。矿井按照规定时限安装使用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中的各子系统。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小时?

1、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8)煤矿安全员检查记录范本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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