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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安全工作(中小学安全员)

1kao2年前 (2023-01-12)安全工程师121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分享一起学习一下吧!

1、什么是中心校

乡镇上的中心校指以前的教育站,中心小学现在叫中心校(本部或本校),因为上面规定不得存在教育站这个单位,所以原教育站的人员编制改到中心小学,中心校就是原教育站的办公地点,中心校(本部)才是学生上课的地方。总的来说,是换汤不换药。

2、安全员证怎么考

安全员百考试时间:

安全员考试时间各地区不尽相同是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或者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授权机构自行组织,具体考试安排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或相关授权机构公告信息为准。

安全员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安全员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安全员考试,安全员报名条件参考:1、年满18周岁;2、高中及以上学历。

凡遵度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上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安全员考试,获取安全员证书。

安全员报名时间:安全员考试报名具体安排以内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或相关授权机构公告信息为准。

(2)教育局中心校安全员扩展资料

下列情况,企业会用到安全B证:

1、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年检时,需要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人员配合考安全B证;

2、担任企业项目经理,容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必须要具备安全B证,如果您这是以兼职方式注册在该企业,这类情况,您就要了解清楚了,企业的实力、信誉等是否良好,此行为风险系数较高,需慎重考虑;如果您是单位全职员工,考B证是理所当然的。

3、如何管理中心校

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农村教育管理“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为了确保新管理体制有效运行,200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乡(镇)人民政府不设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这使我国乡镇一级教育管理主体实现了体制性转变。根据《决定》和《通知》精神,我市和全国各地一样,实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教委办”,设立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管理乡镇教育教学业务。一、设置乡(镇)中心学校的指导思想设置乡(镇)中心学校不应是一次简单的学校更名、班子更替和校址迁移,而应当是一次综合性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它是在国务院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指导下,充分体现“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思想,通过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调整中小学结构布局,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从而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为农村义务教育的顺利健康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乡(镇)中心学校的性质 设置乡(镇)中心学校,是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设置与管理模式的创新。 1、乡(镇)中心学校是直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负责管理指导乡(镇)教育教学业务的农村学校教育管理机构。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乡(镇)“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的要求,乡(镇)中心学校应当具有双重管理职能和职责,其不仅具有对中心学校本校(本部)进行管理的学校行政管理职能和职责,而且具有对本乡(镇)其它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学校进行管理的地方教育管理职能和职责。 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所明确的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的职能职责,乡(镇)中心学校应该接受双重领导管理,其直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同时也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在学校党务和教育事务方面工作的领导。 4、乡(镇)中心学校不同于过去的乡(镇)教委办。过去的乡(镇)教委办以接受乡(镇)政府管理为主,具有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职责,其管理重在务虚;而乡(镇)中心学校以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不仅具有学校行政管理的职能职责,而且具有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职责,中心校长是站在学校管理和教学第一线岗位上,其管理重在务实。 5、乡(镇)中心学校不同于乡(镇)中心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是乡(镇)局部的中心(地域范围:学区,业务范围:小学),而乡(镇)中心学校则具有全乡(镇)以义务教育为主的各学校“总校”的特征,是真正意义上的全乡(镇)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的管理“中心”。三、乡(镇)中心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后,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这其实就是将乡(镇)的教育教学业务交由乡(镇)中心学校管理。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在全面实施“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过程中,乡(镇)中心学校主要管理职能职责概括为以下八个方面:1、负责对乡(镇)中心学校本校(本部)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同时根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授权,对乡(镇)其他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进行管理。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教育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4、积极办好本乡(镇)的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努力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乡(镇)学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6、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乡(镇)义务教育的财务和基建进行管理。7、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8、组织开展本乡(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四、乡(镇)中心学校的管理原则乡(镇)中心学校在履行职能职责的管理过程中,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六个:1、宏观微观结合的原则。相对来说,乡(镇)中心学校对本校(本部)实施的管理是微观管理,而对本乡(镇)其他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学校等实施的管理则是宏观管理。这两方面的管理都是必须的,也都是重要的。作为乡(镇)中心学校的校长和整个领导班子,应当充分认识到二者的有机联系,应当注意处理好二者的辩证关系,使乡(镇)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个管理系统正常运转。学校管理必须形成各校自己的常规,这个常规既要体现现代教育规律,又要符合学校实际,也应体现学校的特色,这是一切管理的基础。因此,在宏观管理上,例如:对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管理,我们的做法是健全管理常规,制订若干常规管理指导性意见,然后让学校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各校自己的常规。同时,注重督导检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在管理体制上,理清管理层次,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分层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在校本部,我们根据中心学校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能,制定了中心学校管理人员职责及责任目标,作为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依据和准则。实行中心学校管理人员挂钩各中小学、幼儿园包片负责制度。2、保证政令畅通的原则。乡(镇)中心学校是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一个承上启下的中继环节。这一环节如果堵塞,就不能保证县级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政令的畅通;这一环节如果强化,就能确保县级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令得到全面地贯彻落实。如何强化这一环节呢?首先,中心学校的校长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其次,要明确乡(镇)中心学校这个“双肩挑”机构自身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承上启下的双重管理职能职责,切实做到对上级负好责,为基层服好务;第三,要加强领导班子组织、思想、作风的建设,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业务素质,讲究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班子运作的效率效益,确保政令畅通。3、接受属地管理的原则。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指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这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事务管理中的职能职责。由此,乡(镇)中心学校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在义务教育事务方面工作的领导。同时,由于乡(镇)中心学校设有党组织,其党组织工作也应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正因为如此,乡(镇)中心学校应当处理好直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接受乡(镇)党委、政府有关事务领导的关系。处理好这个关系要坚持两条原则,一是“以县为主”,即要以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为主;二是分清职责,即按县、乡(镇)的管理职能职责分别接受其领导管理。4、以中心带全面的原则。乡(镇)中心学校具有双重管理职能职责。在履行其管理职能职责的过程中,乡(镇)中心学校应当成为全乡(镇)学校管理的中心、教育的中心、教学的中心、教研的中心。所以,乡(镇)中心学校在管理上不能重本校(本部)轻其他学校,必须做到“两手抓”,一手抓本校(本部),一手抓其他学校,而首先是要抓好本校(本部)的管理,要探索本校(本部)的管理作示范,要创新本校(本部)的经验作指导,要提高本校(本部)的质量作表率,以之带动其他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从而充分发挥和体现“中心”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全乡(镇)学校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5、义务教育一贯的原则。乡(镇)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学段教育。乡(镇)中心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应当树立“中小学段并举,义务教育一贯”的理念,要以此理念加强对全乡(镇)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学段“控流保学”工作的统筹规划和一贯管理,使全乡(镇)的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全面普及和巩固提高。在制定乡镇教育发展规划、“控流保学”措施等文件时均要有“中小学段并举,义务教育一贯”的理念,将初中的义务教育也纳入管理。否则,在目前我市的管理体制下,初中的义务教育就会脱离当地政府的管理,不利于初中的“控流保学”工作。6、综合协调发展的原则。国务院的《决定》要求,“‘十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范围,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5%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60%左右,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所以,乡(镇)中心学校的管理应以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为主、为重。但乡(镇)教育不仅仅是义务教育,还有学前教育需要加快发展,还有民办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需要重视和加强,这些教育工作都需要乡(镇)中心学校统筹管理,配合做好。如何统筹管理,配合做好,就是要突出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同时统一规划学前教育,统一协调民办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配合初、高中学校做好高中事业发展工作,这样就能使全乡(镇)的学校教育都得到较好的综合协调发展。

4、我是一名老师,我们中心校的校长今年转到教育局安全科任科长,近期他的孩子要结婚,现任中心校校长为了拍

可以匿名向当地纪委举报他,现在肯定有人管,实名举报效果更好。(诚心回答你的问题,请采纳,谢谢)

5、安全员证如何办理

直接发的资料就下来了,挺简单的啊

6、安全员属于什么部门

安全员属于安保部门,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学校、企业、会场,出入口或电梯口。

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等生产企业、经营或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安全员,按时巡查,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

(6)教育局中心校安全员扩展资料

1、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劳动保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整改、培训预防等具体工作。

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负责整改查验。

3、做好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点检管理提醒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看守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制订违章作业条例和控制违章作业,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提醒并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安全员考试怎么报名

安全员考试有你所在的省住建厅举办,在你所在的市级住建局(住房与城市建设局,以前叫建委)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由国家统考,在你所在省的人事考试中心报考!登录你所在的省份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可以查阅!

8、教育局对学校有哪些管理权限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中小学实施管理权限清单制度试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实施管理权限清单制度,全面推动学校管理权限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现代教育治理结构,为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供保障。二、试点单位市北区,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十五中,青岛华夏职教中心,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电子学校,青岛商务学校。三、学校管理权限清单目录内容清单目录以《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号)下放的学校管理权限,充分考虑学校作为单位法人应享有的权力确定,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干部教师管理、财产财务管理等权限(见附件一)。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学校管理权限清单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管理权限规范运行的必要保证。各试点区市、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制定管理权限清单制度试点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其他区市和局属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在学校管理权限依法规范运行方面积极探索。(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试点区市和学校要确定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组织有关科室对照清单目录,结合学校实际,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科学设置列入清单管理的学校事项(有关权限需细化的,可分类细化为若干子项),并逐项梳理办理依据、条件和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机构和职责,填写《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见附件二)。《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要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意见,经学校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由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在学校网站向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布。对学校管理权限的运行,各学校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原则上,试点区市所属学校、局属试点学校《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应于2016年3月底前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查,于6月底前正式公布。请各试点区市和学校于2015年11月底前将试点方案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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