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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必须有资格证书(动火证批准人是安全员签字吗)

1kao2年前 (2023-01-12)安全工程师628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分享一起学习一下吧!

1、开动火证审批程序是什么

动火证审批程序动火证审批程序动火证审批程序动火证审批程序 1、 酒店工程部或外来工程承包商,需在酒店内任何部门动火施工,都必须到酒店第一安全负责人申请有“动火证”,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由店长及工程签字后方可动火施工。 2、 外来工程承包商申请动火证,应由工程人员知会店长并请单位负责出示有并合格操作证件,交由安保部备案,严禁无证人员动火施工,酒店工程人员在酒店内动火,需由值班工程师及保安主管负责监督执行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3、 物业写字楼在装修期间需动用明火、电气焊时,在施工队进场前由业主负责人向安保部申报,并同时提供该工施工队人员相关操作证明书,向工程部申请电源办理动火证。 4、 安保部有关人员在批准动火证之前,必须检查有关证件,并对动火现场进行认真的巡视检查,清除附近的易燃物,根据现场的实防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由保安主管以上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动火施工。 5、 动火现场所配备的灭火器: 5.1 工程部承包商需交押金200元,动火完毕,无损耗的退还全部押押金,如有损耗、丢失需按价赔偿。 5.2 工程部动火现场所配备灭火器由工程部负责保管,动火完毕后返回保安部,如有损耗,请及时知会安保部,以便更新和补充灭火剂。 6、 动火结束后,由保安主管协同值班工程师对操作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由值班工程师在动火证上签字并由保安部收回收动火证存档 7、 施工单位人员如不执行上述规定,安保部有权勒令停工,做出整改通知。 8、 除餐厅,厨房动用明火煮食处,其余各部门所需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报安保部批准,并派人于现场看护方可动用明火。 9、 油库、仓库、重要机房原则上不得进行动火施工,确需动火施工必须报行政办批准,并做好防火准备工后方可施工。

2、企业用安全工代替消防员审批动火证合法吗?

这个与工资没什么关系,只要公司授予了安全工动火证签发权限,他即可以签发相应级别的动火作业许可。在我单位,一般动火作业都由安全员来签发的

3、哪些施工作业需要办理动火证

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都需办理动火证。

动火证是指施工工地在动火作业时相关部门颁发的一种许可证件。简单通俗易懂的来说就是,施工工地需要用到火,工地上需要有相关批准文件才能操作,相关部门颁发了证书才可以施工的,所以就叫动火证。

动火证的办理:

动火证由动火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办理。其安全措施由动火所在单位提出,属施工方面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落实,属生产方面的由生产单位给予安排。 

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管架上动火,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经所在区域生产单位审查安全措施,由动火所在单位的安全或消部门批准,动火分析由所在区域生产单位负责。 

审批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动火场所的周围环境并落实安全措施,严肃认真审批动火证,并视具体情况,确定动火有效时间。当动火情况变化时应停止动火,重新取样分析。

动火证的使用:

焊割人员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一证不准多用和重复使用。动火人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应拒绝动火。如果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焊割动火。并重新落实安全措施。

(3)安全员有没有资格签动火证扩展资料:

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1、容器设备内动火,必须事先将其内以及附近的可燃物、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 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 爆气体或液体。 

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 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并必须经过相关专业 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指标,合格后方可动火。 

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相关班组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 综合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 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综合部同意,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罚。 

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 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 员负责。 

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以封闭 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 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 常且经综合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动火。 

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 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 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万一。 

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机动火。 

12、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 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13、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 

14、火结束后,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 面检查,安排清理彻底,以防意外。 

15、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 时,综合部必须重新指定代理人。 

16、安全员以及所有员工均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综合部反应。

4、建筑施工动火证需要哪些人员签字

作业人员 作业队伍的安全员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安全人员严的地方还有项目经理的签名 不过较少

5、施工现场动火证应由哪个部门审批

由建设局安监站审批。

建设局安监站工作职责:

1、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

2、组织开展本市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认证的初审、报批及年度审查工作;

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4、深入施工现场,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对事故隐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及逾期不整改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对监督的工程及时组织安全生产考核;

5、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实施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经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对申报晋升等级或报批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初审,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7、组织或参与指导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本辖区内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8、掌握本辖区建筑安全生产与安全监督处理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9、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加强对安监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对成绩优异者应予奖励,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应予严肃查处;

10、组织开展瑞昌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5)安全员有没有资格签动火证扩展资料:

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受监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受委托对竣工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负责查处受监建设项目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

对施工企业资质核定提出审查意见,行使行业安全生产否决权;参与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咨询服务,监督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方案的审查,推广使用安全技术进步产品和安全设施;指导下一级建设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瑞昌市建设局安监站

6、签发动火证人员需要经过哪些培训才有资格?

伸请人,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必要时项目经理签字 ...

7、请问大厦的保安,有在动火证监查人上签字的权利吗?如果出事谁来负责

关于【动火证】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管架上动火,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办理动火证动火人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应拒绝动火一般工厂企业,有总务科等安排专人监查动火作业大厦保安,可以进行监查

8、动火证取什么部门办理

办理动火证程序:一、检查确认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一定要认真检查确认,这一关很重要。检查确认一般由动火单位的负责人、岗位值班长、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和安全员等人参加,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现场清理、隔离遮盖、清洗置换的同时,还应检查: 1、动火设备能打开的盖、孔等是否都已经打开。禁止在密封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动火。 2、动火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焊接作业的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电焊机要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氧气、乙炔气皮管要连接牢固,无破损、无漏气;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进行保护,电焊工具要绝缘良好,禁止使用破损的焊炬和电缆及失灵的减压器。 3、是否做好了相应的抢救后备措施。如在缺氧、有毒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备有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安全带(绳)、梯子等救生器材。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备有灭火器、水带等消防器材。在酸碱等腐蚀性较强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备有大量的清水。此外,还应备有相应的急救用品,以便急时备用。二、 经检查确认各项准备工作正确无误后,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如入槽、锅内作业,还要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的动火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办理,动火证应写清楚动火地点、动火对象、动火方式(内容)、动火执行人、动火负责人、动火起止时间、动火前应落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动火级别、监火人,对复杂项目还应有组织实施人、动火分析人和岗位值班长等详细内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进行审批。动火证上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并落实到位,切不可敷衍了事搞形式,更不准怕麻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对危险性小,作业内容简单的一般性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签字,经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对具有一定危险,技术要求稍高的一级动火作业,除由动火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初审和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复检外,须经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如遇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应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动火单位负责人、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监火人、动火分析人、安全员、厂长或总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到动火现场会签审定。动火证填写完毕,相关人员应在动火证上签字,各负其责。 动火证应一式二份,一份交动火执行人,一份由安全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动火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准转让、涂改和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动火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4小时,超过时间的应重新办理。

9、管道工程安全隐患

一、公司厂区及生产场所(除指定范围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险漏洞,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二、禁止在厂区内明火照明和明火取暖。 三、禁止在厂区焚烧杂草垃圾, 四、禁止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及场所。 五、消防栓及各种消防器材,应保持完整好用,除了灭火严禁随意挪用。 六、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固定的取用方便地点,要防潮、防水,要设有明显标志,并要会使用消防器材。 七、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必须戴阻火器(在东门)。 八、必须保持厂区道路畅通,不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和垃圾,保证消防车和消防人员畅通无阻。路面动土施工,必须和动力部联系。 九、不得把互相发生化学反应,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两种污水同时排放入工业下水道。 十、为保证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公司必须加强用火管理,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安全动火管理的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锤击金属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3、罐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 4、机动车进入罐区、生产装置区、原料库区。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 6、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 (二)根据动火部位危险程度,公司动火分为三级: A、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正在生产的提炼车间工艺装置区。 2、仓储。 3、有易燃可燃液体的泵房与机房。 4、化学危险品仓库---原料周转库。 5、ETP车间及下水系统的地沟、管道。 6、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管线。 7、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区域。 B、凡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停工检修并经认真清洗置换后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2、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分析合格者。 3、全厂系统管网内。 4、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 C、在厂区内,除一、二级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 (三)具体动火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罐、容器、换热器、管线等)的溶剂、油品等可燃物质彻底清洗置换干净,并用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3、盛装过易爆易燃液体的罐、容器内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人在外边进行设备内明火试验,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必须完好,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焊机电源线。 6、高处动火(2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具体情况而定大于5 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8、动火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 9、两瓶间距(乙炔瓶、氧气瓶)不小于7米;乙炔瓶不得平放;远离焊接物(至少15米)。 (四)动火审批条件 1、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领导会同施工单位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后,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动火证,安全部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经副总经理或安全部经理同意后,方可签发动火证,准许动火;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的一级动火,应由申请单位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部审批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安全员制定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再经车间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后,经安全部安全员同意后,批准动火。 3、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管区所在车间安全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动火证,批准动火。 4、带压、带有易燃可燃物质或有毒物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做为特殊动火处理,由安全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动火人的权限 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六)动火证 1、动火证是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2、动火证存根由安全部存档,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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